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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传承[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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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声赵云这话,中间的夏侯轻衣,也是渐渐的看向我,暴露一丝笑容。说实话,夏侯轻衣真的很标致,固然她穿戴长裙,看不见她的身材,但是单单仰仗那张面庞,恐怕已经对得起倾国倾城这四个字!

这一刻,全部古洞当中,全都是赵云的笑声。我承认,我已经完整的蒙了,呆呆的看着赵云,实在是没忍住,问了出来:“赵..赵前辈..莫非吕布张飞那些人,现在都变成幽灵了吗?”

“行了。小伙子。今后山高路远,我们,有缘再见吧!”

“上千年啊,我等了足足上千年!我活着的时候,在我生命里的最后一个月,我修炼走火入魔,导致我灵魂遭到创伤,我连轻衣都不熟谙了。”赵云仿佛是自言自语普通的说了起来,他的眼神很浮泛,一边看着我,一边持续开口:“以是说,我死了以后,灵魂也没能和身材分离。没能变成幽灵。一千年了,终究比及你,你和我同月同日出世,唤醒了我的灵魂。哈哈,我赵云,终究重回人间!”

别的那样,则是一张叠着的牛皮。这张牛皮上,写满了字。

我猛地展开眼睛,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明,此时的我,林芸,小美,已经分开了古洞,映入面前的,则是一堆堆的荒草!我晓得,这里,恰是小田村四周的那片荒地,再往前走,就是小田村了。

我心中一揪,顿时内心就有点不是滋味。紧接着便闻声赵云的声音,再次响起:“以是,很多人忍耐不了如许的痛苦,挑选投胎转世。并且投胎转世,就会忘记宿世的影象,开端极新的糊口。”

我看了一眼小美,公然,小美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哈哈,哈哈哈!”这一刻,赵云俄然狂笑起来:“老夫纵横江湖,无人能敌,直至灭亡,爱妻仍陪我,不离不弃,老子这一辈子,值了!值了,哈哈哈哈!”

“前辈..不消..不消..”我连连摆手,说了出来,但是我的心中,倒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我和林芸在对视着,眼神当中,仿佛磨出火花普通!

我忍不住的颤抖起来,当时我已经被吓住了,吞吞吐吐的说了出来:“三月六日,凌晨六点。”

林芸紧紧的盯着我,仿佛是见鬼了一样,满脸的吃惊。但是这个时候,我也没理睬林芸,而是一向看着赵云和夏侯轻衣。

“但是如果不投胎,挑选当幽灵的话,不会健忘宿世的影象。宿世的痛苦,回想起来很难受。”赵云苦笑了一声:“但是,为了你,我甘愿忍耐统统痛苦,我们安温馨静的在这里糊口。好吗?”

赵云闻声我说这话,顿时哈哈大笑出来:“哈哈,三月六日,没错,就是你,就是你!固然我们春秋相差了上千年,但是我们生日不异,出世时候不异!哈哈,就是你!”

“小伙子,你也不消回绝,我实话和你说了,我赵子龙,这一身绝代绝学,没有传授给别人。这是我一辈子的遗憾。现在我复苏,如何能让我的绝学,藏匿于人间?小伙子,我赵子龙能够将统统的本领,都交给你。但是小伙子,你承诺我,当你学会我教给你的本领的时候,你必然要收徒,持续将我的绝学,传授给别人。让老夫的绝学,发扬光大。”

“小伙子,你是甚么年代出世的。”赵云仿佛要将我看破普通,说实话,瞥见赵云的眼神,我真的有些不敢直视。遵循史乘上记录,赵云平生,真的是交战无数,这类强者的目光,真的不是普通人敢面对的。

我脑袋晕晕的,昂首看着天空,手里还拿着赵云给我的阿谁药丸,另有那张牛皮。在我中间,则是小美,林芸。

“但是为甚么要挑选投胎,当幽灵不是挺好的吗?”我看向赵云,充满了猎奇,实在我真的感受,当幽灵挺好的。因为正凡人类是看不到幽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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