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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山王朝之女妖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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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兵临城下[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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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声是金狮鹫军团的军歌《金色的闪电》,高歌和战友们一样,一边开端进步,一边开端举头歌颂。

“看,那边有环境!”眼尖的格利俄然指着步队左边叫道。

平心而论,格利并不是一个好兵士,但他倒是一个好农夫,一个贵族老爷家的少爷,固然只是个庶子,却整天喜好往田里跑,跟老农们谈笑风生,这曾经是作为笑话在高歌与格利的故里传播的。

光听名字,就晓得他们来自那里,一个是盛产木棉树的岳阳郡,一个则是以优良铜矿着名的岭北郡。

格利一边走,一边怜惜地四周打量。

山丘不算太高,约莫有三百多米,但在一马平地的稀树草原上无疑是可贵一见的制高点了。

金狮鹫军团如一把切入黄油的尖刀,从红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之间锲入,敏捷交叉至最火线,开端在号角、鼓点和军旗的批示下有条不紊地布阵。

雨后的稀树草原到处是湿漉漉的,田野上本没有路,但前面已经稀有支雄师开过,早就踩出一条泥路来了。

包含高歌分队在内的十名兵士敏捷向步队左边挪动,向小坡顶上爬去。

“啊!金狮鹫,金色的闪电,永久跟随吾王的权杖,粉碎统统仇敌的金色闪光!”

就在这时,城头呈现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没等高歌看清楚,他已经纵身一跃,就如许从十来米高的城头直接跳了下来。

“王的权杖指向陆地,我们便掠过陆地,哪怕波澜翻滚万丈。”

这个南蛮人明显是族中的懦夫,和别的蛮子一样也打扮得恶形恶状,个子与达里高利相称,精赤着肌肉虬结的乌黑身材,只以皮裙围腰,身上尽是刺青和不着名颜料画出的诡异纹路。

“多肥的地盘啊!这些可爱的蛮狗,如果不是他们,稀树草原全数能够变成良田,那得能赡养多少人啊!”

“应抢先将她们安葬了。”高歌也感到胸间有一团火,烧得慌,堵得慌。

“没有我们这个甲级军团主攻,他们两个乙级军团如何敢先动呢。”达里高利的话引发了兵士们一片高傲的共鸣。

大家摩拳擦掌。

他的一头黑发和着泥巴在脑后扎成一把,饰以钢针般的一大把野猪鬃毛,鼻子上横穿戴一颗长长的野猪獠牙,再加上满脸的刺青和为了装潢割出来的条条伤疤,真可谓狰狞如鬼。

“复仇!”

爬到坡顶后,高歌看到了平生未见的可骇一幕。

重装长枪兵居中,他们是野战的主力,军阵的中坚,而高歌地点的游击兵则以散兵线布阵在阵前,他们是军阵的虎伥和刀剑。

在这个处所,无定河拐了一个几近九十度的大弯,而在这个九十度夹角上,是一座高山而起的山丘。

薇山城,就是依托此山丘所建的一座山城。

昨夜尾随南蛮溃军而至的红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已将薇山城独一的陆路堵得严严实实。

高歌也不例外,不然也不会在攻读古汉语硕士时,挑选唐朝边塞诗作为本身的首要研讨方向了。

“我是烈猪部落的图腾懦夫长牙,手中的狼牙棒,砸碎过两百十八只中原猪的脑袋,谁敢上来当第两百十九个!”这名叫长牙的蛮人挥动着巨棒大声吼怒,声如洪钟。

“这么肥的地,如何就不长树呢?”高歌疑问。

在仇恨的差遣下,金狮鹫军团只用两个小时的时候,就赶到了薇山城下。

而在有几名少女的身上,另有着被撕咬和啃噬的可怖伤口,乃至有些敏感部位全部都缺失了,难以想像,她们死前曾蒙受了何种猖獗而可骇的伤害。

泥水中模糊有片片油花绽放,这是地盘极其肥饶,地力极旺,肥得流油的表示。

他的兵器也很奇特,是一根庞大的木棒,上面钉满了各种不着名的植物犬牙,尽是干枯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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