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我有一个梦想[第2页/共3页]
高歌倒是越听越高兴,达里高利大叔此次干得太标致了,这些人可都是人才啊,并且是各方面的人才都有,都考虑到了。
“你……”瓦西里斯特一时语塞,气得虎目圆睁。
“那必须记仇啊,贵族老爷可没一个仁慈的,他们的仁慈,永久只在嘴上,你啊,就等着刻苦头吧。”海德森上士一副唯恐天下稳定的模样。
瓦西里斯特一脸肉疼地一个个先容过来。
“那天,因为我的笨拙,突破了一个陶碗,夫人便将我的耳朵都差点揪下来了,大哥则抡着鞭子就要抽我。我的母亲和我的mm紧紧将我护在身后,啪啪直响的皮鞭,都落在了她们的身上。”
“我是一个天生痴钝的人,可金狮鹫磨炼和窜改了我,以是我才说,我的统统来自于金狮鹫,这可不但仅指的是我的爵位和封地。”高歌深深施礼。
男爵顿了一顿,夸大道:“是第二天,不是第三天,更不是第四天,夫人和大哥便将我母亲、我mm和我从大屋里赶了出来,逼我们住进了仆人所住的处所去。霍顿家已经养了你们十几年了,不能再让你们吃白食了,从明天开端,你们必须事情,就像仆人一样。我记得很清楚,夫人站在大屋的高高台阶上,说出这番话时,脸上那种暴虐而称心的神采。”
年青的男爵脸上弥漫着恰如其分的浅笑,湖蓝色的眼眸炯炯有神,却并不咄咄逼人,这是一个充满自傲和安闲的人才会有的眼神。
名誉。
“军团长,是您承诺高歌男爵能够遴选任何人的。”达里高利固然低着头,却仍然寸步不让。
“高歌男爵,你已不再是金狮鹫的准尉,而是一名具有一城之地的贵族,不必再以军中职务称呼我,我们只需以爵位互称便可。”瓦西里斯特摆摆手,表示不接管高歌的敬称,明显还在气头上。
……
“三枚金松勋章的获得者,汉斯佳上士;在两场战役中篡夺敌军帅旗的海德森上士;栖霞关奇袭战的功臣,卓拉纳马中士;军需处的活算盘,查里曼因中士……”
“好你个达里高利,你可真会挑,也真敢挑啊!”手扬一卷精莎纸,大声痛斥的恰是瓦西里斯特军团长。
不久前,卓拉纳马还见过面前的这位男爵,当时的他,紧紧跟在达里高利身后,木然又茫然,畏缩得像个孩子。
“不!”高歌上前一步,言语诚心,“您永久是我的军团长,我也永久为本身是金狮鹫的一员而高傲,我的统统,都是由金狮鹫而来。薇山城是金狮鹫打下来的,也将由金狮鹫的人办理和保护。我想,您的这些兵士不是分开了金狮鹫,而是以另一种体例在持续和扩大着金狮鹫的荣光。”
“不消这么多礼的,卓拉纳马中士。喔,你很快将不再是一名中士,在这里,你将会有新的身份。明天,我们就是来聊聊这件事情的。”男爵浅笑着表示他在桌子前的空椅子上坐下。
高歌挺起胸膛,正色道:“达里高利大叔,他们对你的信赖,不会被孤负的。请带他们来见我。”
不等卓拉纳马答复,男爵已经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从小就是一个痴钝的人,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直到我父亲归天后的第二天。”
“诸位!”不知何时,达里高利已经站在了房间内,大声说道:“感激各位卖我的面子留在薇山城,你们很快会发明,你们的这个决定将是这辈子做出的最精确的决定。”
向来严肃厉穆的他,此时却很有些气急废弛的模样。
“嗨!卓拉纳马,你这头奸刁的狐狸,也被我们的达里高利大哥给忽悠来了?”一个身材不高却健矫健旺的男人一掌拍在卓拉纳马的肩膀上,呵呵真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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