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 我和他打[第2页/共3页]
虎族人固然号称是蛮族中最英勇的兵士,但那是在蛮境,那些蛮横人只晓得横冲直撞,比拼谁的力量大,谁的图腾级别高,谁的刀快,全然不懂精美的武技。
公然,老约瑟话锋一转:“不过,如果就如许把他让给你,世人恐怕会笑话我们绝冠,不如让他与我们此行带来的一名竞斗士一决高低。”
“呵呵,中间如此好技艺,但是绝冠的休斯曼团长座下的左膀右臂,斗师大美满境地的妙手,约瑟老前辈?”布雷克抱拳问道。
这个老约瑟,是绝冠竞斗团中的奥秘人物,老江湖,恐怕不会这么好对于。
“啊!”格罗斯一声惊叫,跳到了老约瑟的身后,围观的人群也哄然后退。
“我……我……我是哪边都获咎不起啊!我只是在商言商罢了啊!”刀疤杰森一脸苦相。
“急甚么!你们这些愣头青,格罗斯少爷那边出甚么人还不晓得呢。”
这一下四周一片哄然喝采声,大家都镇静起来,竞斗博彩,本就是中原天下最受欢迎的文娱活动之一。
一片喧闹声中,布雷克的神采越来越丢脸,冷冷说道:“我如果不肯意呢?”
“是!”猞敢沉声应了一句,抬开端,瞥了一眼铁笼中的高歌,在这一刹时,他那如古井普通的木然双眸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道嗜血而狂烈的光芒。
布雷克也有斗师中阶境地,但刚才老约瑟那一袖之力,让他感遭到,本身远不是敌手,这个老约瑟,已是斗师大美满境地,离大斗师只一步之遥了,硬碰硬必定是不可的。
他肯花十枚钻币来买这名虎族人,看上的是他的潜力,而并非他现在的战役力。
这是一名四十来岁的中年蛮族男人,个子不高,但却精干非常,浑身充满了一种内敛的力量,脸上如刀削斧劈普通棱角清楚,骇人的是,在他的脸上,密布着狰狞的伤痕,纵横交叉,少说也有十来条。
并且,人都有猎奇之心,大师都想看看这个代价十枚钻币的蛮族人到底有甚么本领。
“放心,我不会让你白花这十枚钻币的。”高歌瞟了一眼布雷克。
猞敢,属于极其少见的猞猁族人,善使双刀,运刀如飞,快速非常,一旦被其制住,身上骨肉转眼间便被砍削一空,故得名滚肉刀。
“小的在。”跟着一声毫无神采的声音,一条结实的身影从老约瑟的身后闪出,垂手立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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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布雷克刚想斥责高歌大胆,却又停了下来。
场面一触即发。
“何必以大欺小?你们绝冠就这么输不起吗?”布雷克将手中的钻币袋子向刀疤杰森手中一塞,上前一步,拦在了他的面前,冷冷地看着格罗斯。
“呵!哈哈!”布雷克怒极反笑,“好个红口白牙的小儿,老子耍威风的时候你还在尿裤子呢!现在竟然也敢在老子面前嚷嚷了!”
对此人,布雷克不但记得,且恨之入骨,十年前,恰是这个猞敢在嘉华大比的半决赛中击败并杀死了当时他部下最刁悍的竞斗士双枪鬼猿雳,从而让魁首竞斗团落空了介入三连冠的能够,并开启了十年与冠军无缘的恶梦,现在更是落到连位列三大竞斗团都岌岌可危的地步。
而布雷克对老约瑟的算盘也心中了然了,他是想用猞敢来杀死这个虎族人,再次扼杀魁首翻身的机遇。
“莫非堂堂魁首竞斗团,已经只会当缩头乌龟了吗?那魁首二字不如改成**比较好!哈哈哈。”格罗斯又规复了神情,摇起了鹅毛折扇,对劲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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