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银月之舞[第2页/共3页]
戈尔登穿戴丝绸寝衣,双目微闭,坐着一动不动。
竖琴奇特的婉转之声缓缓而起。
最后两架烛台也燃烧了。
俄然,音乐一缓,从奔腾激湍变成涓涓之水。
那位在宴会厅中一向肃立在他身后,全程保持警戒,一头金发的高大侍卫正用牛角梳蘸着香油,为他细细地护理着头发。
“殿下,阿谁土包子棍骗了您。据幽影的线报,那名银狐族的歌姬,并不是从小在他家长大的,而是客岁才买来的。”高大侍卫的声音浑厚,充满了男人气慨。
站在戈尔登王子身后那位漂亮威武,全部早晨都雕塑般一言不发,目光冷峻的高大侍卫,眼中闪过一丝非常的神采。
一段模恍惚糊的陈年旧景闪现在了高歌的脑筋中:童年的他,被一双和顺的手臂紧紧拥在怀里,暖和却有些粗糙的手悄悄抚摩着他的身材,他周身酸痛,低声抽泣。
“好一首《致爱莎》,这是游吟墨客泰普顿.奎尔写给他青梅竹马的恋人爱莎的诗。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真是不幸啊!”四王子玩味般打量着点头站在他面前的美女说道:“没想到,蛮族歌姬也能将这首诗归纳得这么到位,真是个美人。”
他明显方才洗漱结束,深红色的头发都还是湿的,更加显得他俊美非常。
世人看得如痴如醉,不知是谁领头喝采,顿时彩声一片,几近要将屋顶掀翻。
在清算本身时,高歌不测发明本身的身躯竟然相称强健,肌肉均匀,健旺而有力。
“殿下,这是我府上歌伎团的头牌,名字叫银月,银狐族血缘,第三代熟蛮,十七岁。”托玛西里伯爵一边躬身先容,一边暗自打量着四王子的神情。
高歌的心微微痛了一下,这个和顺的身影是他在这个天下的母亲,也是他那恍惚影象里为数未几的暖和。
戈尔登王子哈哈大笑,抚掌道:“我的伯爵大人,我很欢畅接管你的这一份美意。”
“那好!”戈尔登王子一拍椅子的扶手,站起家来,大声道:“先生们,我要宣布一个赏格。”
她朱唇轻启,边舞边唱,声如天簌:“日日思君君不在,夜夜思君君不来。风中常忆,当时花开,青梅小,笛声慢。光阴如沙难留待,花虽成泥,青梅尚在,何日君再来……”
在进入梦境前,高歌模糊约约如许期盼着。
这些乐工也都是年青的美女,但此时却如满月下的流萤,黯然失容,没任何人重视她们。
从这位美女一入场,高歌的心跳就加快了好几拍,这倒不是因为他是好色之徒,而是因为他惊奇地发明,她竟然和本身的未婚妻安薇模糊有几分相像。
“佛郎西斯!”他喟叹道,“我的情意向来没有窜改过,这一点,你应当晓得的。”
“当然!她是您的了。”托玛西里伯爵奉承地笑着,脸上像开了一朵花。
跟着一声裂帛般的琴声,音乐戛但是止,蛮族少女玉臂轻舒,娇躯俯仰,摆出一个绝美的外型,一动不动,如一尊粉雕玉砌的雕塑。
但黑沉沉的天空中,已经有好几处暴露了些许寥落的寒星,明天,应当是个好气候。
满场飞舞的一对水袖也顿时和缓曼妙起来,美女玉手一扬,便是一道水漾柔波,玉臂一摇,又如一阵风卷轻云。
仆从,是不能昂首直视贵族的。
佛郎西斯满身一滞,蓦地跪倒,将背对着他的王子拥入怀中,动情地呢喃:“殿下,我情愿为你去死!”
一息后,现场被轰然发作的喝彩声掀翻了。
跟着大厅里一片低声的讶叹和轻浮的口哨声,一个明艳不成方物的倩影呈现在了大门口。
尖尖的耳廓长在这位美女的脑袋上一点都不丢脸,反而平增几分美丽和新奇,但这已经表白了她的身份——她是一名蛮人,蛮族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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