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枪名‘常胜’[第1页/共3页]
韦小宝嬉皮笑容道:“我可做不了官,只要能帮上小玄子就好。”
康熙看着韦小宝俄然笑了,韦小宝也笑了道:“小玄子,我早就推测了。”
辛寒内心一惊,莫非这是要赐婚的节拍,刚要开口推拒,就听康熙道:“朕就赐师父一套宅院,能让工部补葺以后,师父便能搬畴昔了。”
进了石屋,公然如原著普通在走廊内有一老军正在烧饭。
向韦小宝道:“兄弟,你试着骑骑看。”
康熙说完便让多隆退下,多隆领了差事仓猝去了。
韦小宝心头不悦:“为甚么叫我挑小马?你当我是只会骑小马的孩子吗?”见马夫牵了五六匹小驹出来,笑道:“王爷,我身材不高,便爱骑大马,好显得不太矮小。”
韦小宝帮辛寒问道:“小玄子,我当了首级寺人,那师父的犒赏又是甚么?”
康熙很快就清算了情感,规复普通。
康亲霸道:“恰是如此。”
辛寒和韦小宝都是事件的亲历者,当然晓得海大富是如何回事,对望一眼也相对无言。
康熙板起脸道:“你如何晓得师父也有犒赏。”
康亲霸道:“我们满洲人爽利落快,你当我是好朋友,就将我这匹马骑了去,今后大伙儿不分相互。不然的话,兄弟心中可大大的活力啦!”说着胡子一翘,一副气呼呼的模样。
康亲王也大惊失容,他只是拿宝枪出来献宝交友辛寒,觉得他能舞动就算不错了,却没想到这枪在他手里有这等威势。
康亲王立时会心,拍腿笑道:“是我胡涂,是我胡涂。”叮咛马夫:“牵我那匹玉花骢出来,请桂公公瞧瞧。”
这杆大枪古香古色,一看就是经年的古物,那枪尖的血槽上一条淡红的陈迹让人一看便知,此枪之前必定常饮鲜血,是一杆无敌常胜的疆场杀敌宝枪。
康亲王连连点头,内心却想到,原觉得鳌拜中了暗害,现在看来真有能够是这位辛大人亲手击败了鳌拜。
康亲王笑道:“如此便好,桂公公也不是外人,我便称你一声桂兄弟。”
辛寒将宝枪放下交于士卒把守,宝枪公然不普通,六十八斤的大枪辛寒现在的气力只能勉强使出几招,再多就伤身了。
康亲王笑道:“这匹马是西域送来的,乃是驰名的大宛马,别瞧它身子高大,年纪可还小得很,只两岁零几个月。标致的马儿,该当由标致人来骑。桂兄弟,你就选了这匹玉花骢如何?”
康亲王也笑道:“那我就不客气叫你一声兄弟。”
韦小宝口不择言道:“还不是那老...老太后必定要拉拢民气,如何能差了师父。”他本想说老贱人,想到皇上面前,便临时改了口。
再看枪身,通体亮银,枪头没有红缨,却垂下一条如剑穗般红色丝绦,亮银的枪柄上一面锻造‘常胜’另一面刻着‘无敌’字样的篆字。
康亲王见辛寒眼睛一亮,心中暗喜,朝辛寒道:“这杆枪重六十八斤,我朝除了鳌拜那反贼以外无人能使,以是鳌拜惦记这枪好久,多次讨要都被我回绝,现在辛大人少年豪杰,恰是这宝枪的明主,若不见外便送给大人可好。”
康亲王叮咛马夫,牵几匹最好的小马出来。
别看辛寒现在两膀一晃千斤之力,那是发作力,真如果用这杆大枪与人比武个百八十招,那他得累吐血。
康亲王见辛寒非常对劲便道:“所为宝枪赠豪杰,这杆宝枪和辛大人实在是相得益彰。”
不一会两个士卒打扮的壮汉抬着一柄亮银大枪走了上来,将一头悄悄放在地上,立即收回‘咚’的一声轻响。
当即设下筵席。两人带来的侍卫随扈另坐一席,由王府中的武官相陪。
康熙有些失态了,辛寒并不奇特,他晓得康熙从小在假太后跟前长大,他们之间还是有豪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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