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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清政府对蒙古的统治[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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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华笑了:“不,你是替我去的蒙古,你太累了你需求好好地歇息一下了。”悄悄地把雅琪放到了床上,亲吻一下,他就要走,但是雅琪的手倒是拉住了他,李振华只得回过身来,和雅琪躺在了一起,雅琪的手顿时就不诚恳了,李振华对她说你累了要好好歇息,雅琪的小脸红红的她只是对他娇声说:“人家不吗?”不跳字。

其一,“恩威并施”。清朝统治者与蒙古贵族结成联盟,建立了“休戚相干”的安定的政治联盟,并以满洲贵族为首的统治阶层的底子好处为根本,蒙古的上层人士、部族魁首必须以保护满洲贵族的好处为底子。为此,清王朝实施了“恩威并施”、“剿抚并用”的目标。

清朝对蒙古民族统治政策的内容及办法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上面起首总结了清当局对于蒙古的统治,清当局对蒙古的根基目标,首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盟旗轨制下的盟,主如果指会盟轨制,每盟设盟长一人,办理会盟事件,盟长由本盟内各旗札萨克选任,报理藩院请旨简放,由理藩院颁给印信。盟不作为专门一级行政机构,只是实施对各旗的监督,以是不设办理盟务的衙门。实际上,盟长是理藩院和蒙古各旗札萨克的中间环节,系承上启下的官员。

第421章清当局对蒙古的统治

起首于中心设立理藩院,主管蒙古事件。早在关外期间,清统治者于崇德元年1636年就专门设立了“蒙古衙门”,1638年改名“理藩院”,办理蒙古事件,至18世纪,理藩院的办理范围扩及新疆、西藏等边陲民族地区。

第421章清当局对蒙古的统治

以上关于清当局对蒙古的政治统治方面的题目,看到这里李振华看了一眼雅琪,只见她已经坐在那边睡着了,李振华不由得一阵肉痛,他放下了手中的文件,悄悄地把雅琪抱起来,他要把她抱到床上去,但是他这一下把雅琪给动醒了,雅琪伸手抱住了李振华,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对他说道:“我如许是不是对天子大不敬。”

第421章清当局对蒙古的统治。

为了在漠南、漠北蒙古建立稳定有效的统治,并完成对漠西卫拉特蒙古的同一,就必须建立与蒙古民族的社会构造布局、宗教信奉、糊口风俗相适应的行政轨制、社会构造和宗教信奉体例。康熙帝“不成以本地之法治之,顺其性,以渐导,方能无益”,雍正帝“从俗从宜”,“各安其习”《清世宗实录》卷八o,以及乾隆帝的“从俗从宜”,“不易其习”,都是从上述统治目标解缆的,是对“因俗而治”统治目标的高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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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因俗而治”。“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是清朝对蒙古推行不渝的管理目标,也是对边陲少数民族统治的根基原则。蒙古民族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浩大无垠的草原,多变的气候,流落不定的糊口,培养磨炼了他们豪放大义、百折不挠、固执不息的斗争精力,同时也构成了桀骜不驯、难以皋牢的民族脾气。如卫拉特蒙古贵族鄙视清王朝的统治,雄踞西北一隅,曾经与清王朝对峙百余年。

理藩院设尚书、侍郎、员外郎等官,以满报酬主,蒙报酬辅,下设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清当局还制定《理藩院则例》,作为管理蒙古各部的法律根据。《理藩院则例》作为清朝统治蒙古及其他少数民族的行政法规,各项轨制的规定尤其完整。内容包含清当局对蒙古王公特权职位的各种规定,如品秩、袭职、擢授、俸禄、廪饩、朝觐、宴赉、仪制等;对保护蒙古处所社会次序的规定,如设官、职守、奖惩、军政、会盟、边禁、性命、盗窃、发冢、犯奸、罚罪、捕亡等;对喇嘛事件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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