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盛宴[第2页/共2页]
李星恒淡淡地说着。
这几日以来,在牛家村的庄子里吃的也不差,他先前甚少吃菜,大多嫌弃蔬菜难吃,武将出世,他更喜好吃肉,但在王小芍的庄子里住了这些光阴,他倒是爱上了吃菜。
如果共同当代的化肥会更好吃,只可惜这里她倒现在也提炼不出来当代的化肥,只能靠着人畜的分泌物当作肥料。
莫玉斯来的时候探听过王大宝家中的环境,王小芍一家富起来不过也就一年多光阴,一年多能将本来的一贫如洗的家道拼搏到现在的两个小庄子,已经是极不轻易了。
王小芍点头道:“并不是,这地盘施肥等都和普通的水稻田不一样,要种稻田的农夫重新学过,并且我临时也没有想过要将这些粮食给别人去种。”
“都说都城繁华,人间珍宝应有尽有,可这都城没有那么好吃的蔬菜啊,鱼翅固然甘旨,但你这粉丝也不差。”
这水稻田里养的鱼,他还是头一回吃,心中想着这鱼必定不能和江湖当中的鱼比,如果能有小溪和水塘当中的鱼一样也够了。
莫玉斯感觉光吃米饭就是一种享用了,看到了沙锅当中的粉丝,他一愣,“想不到你们这里也能拿出来这么大的一盆鱼翅。”
王小芍对着莫玉斯道着:“我们的庄子方才开端,只找了谢娘本来部下可靠的耕户,聘了好些可靠的长工来干活,到了收割的时候我们是请村庄里的村民来收割的。”
另有一碗鱼肉,是莫玉斯第一个想要尝的,乌鱼莫玉斯吃过很多,他在都城当中是驰名的爱鱼之人。
王小芍将茭白炒毛豆移到前边来,“您现在能够尝尝这个,这道菜更合适夏季里吃,看着清爽,茭白还是消灭暑气的利物。”
毕竟是融会了他们当代科技的大米啊,这米杂交了各种种类大米的基因,从口感还是产量来讲,邵月这边并没有通过基因重组的大米是如何都赶不上的。
王小芍点头。
莫玉斯尝了以后,大有一种停不下来的感受,他来自都城,对米只是感觉香和好吃,他那边的主食最多的还是面条。
“你这粮食既然那么好,就没有想过将庄子生长开去?你现在的田加起来也不过三百亩。”
“这不是鱼翅,这就是用红薯研磨出来的粉做的粉丝,您能够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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