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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四章 白马通灵[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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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找来天下上最为刻薄的练马师,这匹白马也绝对称得上“良驹”二字,不管是从速率跑马的角度,还是从停滞、舞步马的角度,乃至是骑乘……

将白马启智,是眼下丁翔必必要做的。唯有启智以后,才气与其在神识中停止相同,才气有机遇更多的体味一下这方“化外之地”不是?

老天也不忍见到灵兽之首,一代天马被无情陨灭的残暴气象,以是,才为它们安排了这处出亡之所吗?

如果是灵界飞仙,哪怕只是大能,亲临这灵力坍塌所构成的诡异空间,也会如履高山,易入反掌。可惜丁翔只是一个最最底层的灵士,任何一处险境,都有能够陷他和混血妞于万劫不复。

毕竟是天马的后嗣,哪怕是它体内的血缘亦已班驳。可出自天山圣境的灵脉血系,又岂容小觑?没看到连那阿哈尔捷金马只含有相称微小的天马血系,却仍然会被逼出杂血,乃至于还被称之为“汗血”的吗?

“翔,你们不会是……弄错了吧?它这么乖,还特别通人道……快看快看,看它的眼神,它仿佛能听懂我们说的话,你说它不是天马,它很不欢畅呢!”

而这匹白马,它对灵力的气味,实在是……过分于信赖了,它乃至没有一个“灵者”最根基的防备心。它的模样,与天马牧场中的那些灵兽们,也没有太多的辨别。

统统都是那样的奇妙。如果非要用当代科学的视角去解读这里,仿佛也并有太多的奇异,但冥冥中又像是天意……

幸亏,被浴体启智了的白马,并没有让他绝望!

之前,不过空负灵根,藏有潜质罢了。

地球上的“死地”浩繁,但这里,却始终没有被发明过。哪怕是在监控卫星满天飞,连一辆汽车的行驶都逃不过精准定位的期间,这片山谷,却仍然是一片化外之地、安宁之地、避世之地。

俏脸上还挂着一道道污垢的陈迹,戈壁迷彩服上亦是黑尘斑斑,但佩姆科娃倒是暴露了孩童普通天真的笑容,涓滴不忌的搂着白马苗条的细颈,又蹦又跳的,仿佛白马能听懂了她的话,就是天下第八大古迹普通。

这不是废话吗?

能够想像获得,那片诡异的超强磁场合构成的灭亡山谷,为这里供应了罕见的遮幕。而环绕着山谷的峰峦叠障,又让其构成了天然的“死角”。

荣幸的在最后的关头,以“告别之吻”激活了混血妞的体内灵根,使得他们逃出世天,制止了被赤色闪电化为骸骨的了局。

而那白马就站在那边,任她又搂又摸的,还谨慎翼翼的,恐怕会踩碰到她……

与其他杂血共存,本就是傲岸的天马血系都难以容忍之事。只不过是因为……龙性至淫,胡乱撒下血脉罢了。

但也恰是如此,丁翔才会笃定:它,不是天马,起码,不是血系纯粹的天马。

饶是如此,但丁翔还是感觉:白马,并非是纯血天马。哪怕是它仅凭形状,便要比所谓的汗血宝马,要英挺俊拔很多;看其眼神,也仿佛要灵动很多。

但丁翔倒是独一的例外。

灭亡峡谷也罢、世外绿洲也罢,在混血妞看来,皆是六合奇景、“天国与人间的通道”。但在修灵者的眼中,那不过是灵力失控后的未知场景。

但丁翔倒是清楚:《九方经》所记录的血系最为精纯的天山龙马,可真是能够踏云而行、一纵千里的。只不过,那是修灵大成的龙马,而非“浅显”的天马。

超强的磁场、赤色的闪电、乃至是这处如桃源般的葱茏山谷,还真是说不准,前面是否仍埋没着未知的伤害。

报酬万物之灵长,这话倒也没错。可有些歧义的是,这句话里的“人”是指修灵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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