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追杀[第1页/共2页]
我们装备的是95式主动步枪,仇敌所用的兵器不是同一配置,与闪电对射的仇敌所持的兵器是最常见的ak47,与其比拟,95的精准度更高,但相对来讲能力却小了很多。
“狼王收到,刺客敏捷支救兵刀,他仿佛碰到费事了。”无线电里传来狼王略微孔殷的声音。
正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耳麦里传来她的声音:“喊甚么喊,我还没死呢!”
霹雷一声,手雷在不远处爆炸,仇敌趁此机遇敏捷向火线退去,行动极其敏捷,断了一根肋骨,仿佛并没有对他形成影响。
“狼王,呼唤狼王,给我军刀的位置。”我对着耳麦吼道。
趁此机遇,两名仇敌从树后一跃而出,向两个方向极速后退,同时手中的主动步枪开端反击。
我嘲笑一声,站起家在耳麦中说道:“呼唤狼王,这里是刺客,鼠辈扫清,请唆使。”
现在二人比拼的不但是枪法,另有速率和耐力,闪电之以是获得这个代号,就是因为他是我们飓风突击队中速率最快的人,若论速率没人能比得过他。
军刀不但是我同生共死的兄弟,更是我的拯救仇人,他的左肩有一个弹孔,就是为我挡下的枪弹。
军刀和闪电脚步不断,向两侧快速挪动,同时扣动扳机,人固然在高速活动,枪弹却精准的打在仇敌藏身的树上,将他们死死压抑。
“没有,我的枪救了我一命。”天使拿着本身被打碎的偷袭步枪,心不足悸的说道。
我轻笑一下,对准镜中已经锁定了仇敌,间隔一百五十米,正在快速挪动,速率2.5米每秒,能够射击。
我内心不由得一震,来不及多想,转头大声道:“闪电,尸身交给你了,我去支救兵刀。”
仇敌想要在这片丛林中逃出升天,独一的体例就是干掉闪电,想把他抛弃是毫不成能的。
眼下,二人相距不过二十米,这个间隔对闪电极其无益,他操纵精准的点射压得仇敌抬不开端来,可仇敌毕竟是颠末特别练习的外军特种兵,行动非常敏捷,总能在关头时候遁藏闪电的弹道,然后予以反击。
听到号令,我和天使毫不踌躇的进入丛林,遵循狼王供应的方位,敏捷包抄,十秒钟后天眼引爆了雷区,但我们照顾的地雷有限,所谓的雷区范围并不大,密度也不敷,首要目标是为了摈除和反对仇敌。
一时,枪声如爆豆般响起,枪弹贴着身材嗖嗖而过,两边都在高速活动,以此来遁藏对方的弹道。
这时,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你们两个调完情了没,仇敌已经进入雷区,两人向西进入一号雷区,三人向东进入二号雷区,天眼筹办引爆,天使去援助精灵,刺客去支救兵刀,你们从侧翼包抄,毫不能放走一小我。”
枪弹从他身边划过,他却纹丝不动,悄悄等候了几秒,心中冷静数着,俄然,他敏捷站起家抬手便是两发点射,而就在这一刹时,ak47的弹夹打空了。
三百米外,我已经从侧翼包抄过来,闪电的枪声给了我大抵的位置,但丛林挡住了视野,没法锁定目标,我只能挑选抵近射击。
两只主动步枪同时开仗,枪弹铺天盖地的向仇敌射去,没想到仇敌反应极快,在枪响的同时当场一滚,敏捷躲到两颗树后,随即扔出了两枚高爆手雷。
“卧槽!”闪电痛骂一声,抬腿一脚把手雷踢飞,然后顺势卧倒。
耳麦里接二连三的传来战友得胜的声音,狼王和天眼合力击毙了一人,天使在精灵的保护下狙掉了一个,金刚在打光了枪弹后追上阿谁欧洲大个子展开搏斗,固然受了点重伤,但最后还是堵截了仇敌的脖子。
仇敌抬头栽倒,借着枪弹的打击力向后滚出数米,同时数枚枪弹落在方才倒地之处,闪电晓得要不了他的命,立即出来补枪,可没想到仇敌的反应如此敏捷,在中弹的环境下还能躲掉他的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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