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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士战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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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标准形象[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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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气勃勃的良田之间,还散落着几座只要几间木房的小村庄,良田的绝顶,是一座形状诡异的丘陵,另有丘陵上的那座小小的都会。

沿着一条夹在两块方田中间的碎石大道,步队向着山丘城进步,脚下的这条路,本来应当是土黄色的,但是,现在,它被血水给染成了酱红色。上面铺满了残破的兵器、铠甲以及各种黏糊糊的尸块。

走到了路程的一半儿时,世人发明,从城里出来了一队马队步队,看数量,也就大抵五十小我。

“那你现在还穿这身干甚么,城里人都晓得是你把敌军给杀光的,你装不了弱者了!”丽芙卡从王诩的身后发声道。

走出谷道,不管是妮露和扎娜,还老沃伦等人,乃至是骑士们,都是第一次来到山丘城地点的这片面积不算太大的河谷平原。↖,

被王诩周身所反射出的霞光刺了一下眼睛后,妮露抬手挡住了本身的眼睛,低吼道:“你神经病啊,如何走着走着就俄然换衣服了,还换了一身这么丑的衣服!”

“不是,这是我在城里的标准形象,不管如何,都不能粉碎我的土豪形象。”王诩无法的回了妮露一句。

每走几步,老沃伦都要昂首盯上王诩一眼,他的眼神中扫出了一道道莫名其妙的目光,现在,连老沃伦都不晓得,本身应当如何对待王诩了。

除了王诩的部下外,其他世人,越向前走,思路越庞大,看着四周那惨绝人寰的天国之景,他们也不知本身是佩服王诩呢,还是惊骇王诩呢,有些人渐渐的就弄懂了本身的心机,他们明白,或许,惊骇和佩服本就是一体的,本身就是因为惊骇王诩,以是才佩服他的。

小平原的地盘上,爬满了一条条像血管一样的河道,此中,三条较宽的小河以及无数条一步宽的小溪,缓缓的流淌在尽是一块块长方形良田大地上。

最能闪瞎世人眼睛的,还不是王诩的那身服饰,而是他身上带着的珠宝金饰:他的脖子上,带了圈刻花的金项链,这条项链比他的脖子还粗;他的十根手指上,各带了一枚戒指,每个戒指的材质分歧,有金有银有铜有铁,并且,每个戒指上镶嵌的宝石也分歧,十个戒指,十种色彩,豪侈至极。

“实在,我就是穿给城里人看的,他们看到我这么豪侈,这么无知,那么,我就不会给他们形成压力了,他们在夺权时,也就能轻松了很多。”王诩苦笑着答复道,解释了本身的良苦用心。

“还得这么穿,”王诩望了眼就将近冲到本身中间的马队步队,低声解释道:“因为……”(未完待续。)

“呱,呱,呱……”数之不尽的秃鹫,镇静的煽动着翅膀,镇静的尖叫着,在小平原内四周回旋,有些已经开端啃食地上的焦尸了,有些还在寻觅着本身的用餐之地,归正,每只秃鹫都明白,明天,本身必然能饱餐一顿了。

固然老沃伦的大脑中充满着各种疑问,但是,他没敢开口问王诩,他怕了,真的怕了,这一刻,他下定决计了,必然要阔别王诩,到城里就得跟他分开,不然,一不谨慎获咎了他,那么,本身这些人的灭亡,也就只是一刹时的事儿了。

“为甚么,城里人都晓得你是炼金方士,你为何还穿成这副模样?”扎娜一边瞪着眼睛打量着王诩那一身奇特的行头,一边粉口微张的摇着头,她已经被王诩的那身土豪装给惊到不知所措了。

但是,现在,他成了一身金,的确就是金光闪闪:头上,扣了顶金线缝制的瓜皮帽;上身,一件金狐皮缝制而成的富丽皮氅;腰间,一条比板儿砖还宽的纯金腰带,腰带是由一块一块的金砖连接而成的,上面雕镂着各种魔兽,还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在中午阳光的晖映下,王诩的腰间闪出了彩虹的光芒;下身,是条金线缝制的长裤,裤子大要,还用五阶魔兽的青筋,绣上了一个个崛起的,仿佛雕塑般的雪斑纹饰;脚下,一双亮闪闪的秘银战靴,靴上,贴满了金片,鞋头上,还立着两尊小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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