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剑芒与群狼[第1页/共3页]
但是这场暴雨,竟下得没完没了,雨水倒也罢了,闪电惊雷,接二连三在毛天真头顶炸响,次次震耳欲聋。毛伶第一次经历这雷暴气候,吓得放声大哭,一双小手,紧紧揪住了父亲胸膛上的黑毛。
衡量利弊,毛天真还是挑选了直路。群狼虽可骇,却也聪明,究竟尝过兽王的短长,该不敢以命冒险。但是,走到群狼出没之地时,他才发觉本身错了。当时天气已暗,群狼机灵,竟看出他力有不逮,一时却也不敢冒然相攻,初时一两只狼悄悄跟着他,而后垂垂增加,深切要地时,已有了数十头狼。
毛天真悄悄叫苦,按以往经历,此次耗力甚巨,非得第二天方有自保之力,若想元气全复,便算有“兽王神功”接收青木之气为辅,也要个好几天。这群狼的眼睛竟如此之毒,莫非父子二人今晚要命丧荒山?
毛天真从未用过剑气,刚才胡乱揣摩,将本身功力与“兽王神功”聚于指间,竟收回较剑气更加高超的剑芒,倒也大出料想。剑芒乃是剑气到了更高境地,不再无影无形,自生光芒,能力也大大加强,一尺金铁,二尺岩石,五尺泥土,皆可洞穿,可称无坚不摧。只是剑芒虽凌厉无匹,耗损功力却也大得可骇,若内力火候不敷,擅发剑芒,平生功力或许便华侈一空。而剑法妙手将内力灌输长剑当中,也能到此境地,还无此风险,是以人间妙手,极少往修习剑芒。
没了功力,这钻木取火也极不轻易,毛天真直累得一身臭汗,火却还没有烧起来。本来居住在这石洞中时,毛天真总不忘留下几块火炭,若要生火,只需将一捧枯叶放下来便可。但“兽王神功”有小成后,体质窜改,惯吃生肉,且本身也有些怕火,石洞倒也偶然返来小住一两天,这火却未曾再生过。他称霸山林时也从未想到,会落到本日要重行依靠火的境地。
硝制过的老皋比还放在本来的处所,毛天真将毛伶置于其上,又扯过几张狼皮,将他裹住,千万不要乱爬,落在狼口之下。这柴门丰富,还顶得一时,山洞中另有很多枯枝干柴,能点起一堆篝火,震慑群狼。
毛天真这时的内力,连树枝都舞不起来,满身独一的利器,便是那头野猪王嘴里拔下的一颗獠牙。也不晓得该不该感激本身,竟鬼使神差,将这颗獠牙拴在腰间,这时赶紧攥在手里,只感觉本身的手心满是汗珠。
一阵惧意从毛天至心头升起,老天莫非想用雷劈死本身?本身功力虽深,但可否与天火对抗,尚不敢说,本身怀里的毛伶,那是千万抵挡不住的。
这一日,毛天真又如平常普通,练功后将毛伶带进林中玩耍。毛伶满身晒得乌黑,两手抓着毛天真摘给他的浆果,冒死往嘴里塞,果汁浑身都是,状若馋猫,憨态可掬。正玩得高兴,风云突变,瞬息间浓云密布,白日如同黑夜,接着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雨。
“运气生芒!好短长!”北边一个衰老的声音淡淡说道。
转眼间已过了数月,春去夏来,毛天真不竭苦练之下,说话终究垂垂流利。毛伶也在这名师指导下,学会了匍匐。夏天山中暖而不热,毛天真将毛伶脱得赤条条的,由他在林间空位中肆意乱爬,丛林中无数浆果花蜜,不须如初春般挖山药煮食,毛伶天然不会饿肚子。父子之间,豪情一日深似一日,毛伶常常夜不归宿,郑家世人也不敢过问。
足足过了一个时候,雷雨渐歇,毛天真才算缓过气来,低头看看怀中的毛伶,却忍不住发笑。这小家伙见哭闹无用,早已静了下来,乌溜溜的眸子瞪着养父,竟然也学着毛天真伸出了舌头。
四下里没有避雨之处,雷雨时呆在树下也伤害之极,毛天真将毛伶抱在怀里,背靠一块大石头,以本身的身躯为他遮挡雨水。只等暴雨过后,便将毛伶送回郑老迈居住的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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