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4 猎物[第2页/共3页]
部落里,雌性是很贵重的,兽人胆敢对她们不尊敬,轻则被惩罚,重则赶出部落。
呵呵,这厚脸皮的,就这么一条河,还分甚么这边那边,明摆着要占便宜。换成其他雌性赶人,他万不敢这么做的,也是看陶蔚脾气好,不敷凶。
俄然一个冷冽的声音在兽人身后响起,两人循名誉去,竟然是伊尔萨斯。
现在手头只要一味盐,再没有其他调料,做出来必定是死咸死咸香味不敷,但这会儿没有其他可抉剔的,能让它稳定质就充足了。
“是长林兽!”
吃的时候先是用水泡开,弱化咸度,在跟着米饭等一起蒸着吃。想必滋味还行,不过前提她得具有主食,米面甚么的还没见到影子呢,或许红薯是个不错的挑选。
他利落地扯来藤条,把长林兽绑起来,用一根粗棍子穿畴昔充当扁担,能够和罕德鲁一人抬着一边。“我们从速分开这里吧。”
“刚才真是多谢你。”
陶蔚啥都没有,只能把一根木棍削尖了,充当临时兵器,大多时候是拿来探草丛的。
这会儿也顾不得本身才刚到手的猎物了,能不能安然逃脱,都是个题目。他是个瘸腿兽人,而奇肯年纪老迈,陶蔚更是肥胖到一巴掌就能被呼死。环境不妙啊……
三人合力把猎物弄出坑底,尚未死绝的长林兽被罕德鲁的骨刺补了一下,完整断了活力。新奇的血液流了出来,现场血腥味还挺重的。
不过有鸡给你杀就戴德吧,总好过饿着肚子啥都没有,情势比人强,容不得你娇滴滴。
“好大一只叽叽兽啊,够你一人吃上很多天呢。”
兽人的鼻子是很活络的,陶蔚闻声这话顿时欢畅起来,“那我们把稳点。”
再如何炒着吃、煮着吃,这么大块头一小我也要吃上好几天,雨季就快来了,到时吃了上顿没下顿,要如何保存它才是紧急的。
不过弄得这么咸,再把它烘得干干的,必定利于保存。烘烤过后还要在太阳底下晒上几日,直到它硬邦邦,像根柴火为止。
“谨慎!”罕德鲁惊叫起来,三人从速凑在一块,浑身防备。
“是红毛兽。”奇肯姿式生硬神采严厉,“它是非常敏捷的一种兽,平常兽人都打不过它,捕猎才气太好了……”
陶蔚打量它红色的外相,俄然感觉有点眼熟,阿妮塔身上那件不就是这类吗?兽人本身就很敏捷,而被兽人称为敏捷的,又是如何一种速率呢?
待他们靠近圈套方位的时候,罕德鲁动了动鼻子,“我闻到了血腥味,能够有猎物!”
“伊尔萨斯是一个好兽人,又是部落里的懦夫,我感受他就很好。”罕德鲁的口气非常语重心长,意有所指。
随后用小刀把野鸡一点一点切成四瓣,找来草绳吊挂在树枝上,等它沥干水。再拿出粗盐细细涂抹满身,每一处都不放过,把鸡肉里的水分全腌出来,这时候再把它拿到火上烘烤。
陶蔚当然不会把他这句话想歪了,他们所说的保护者,跟寻求者应当是一个意义吧,如同对方所想,在她内心伊尔萨斯也是不一样的。
很多事情老是越描越黑,陶蔚干脆不睬会他了,当真揣摩起来,这只叽叽兽要如何措置?
“大叔你如果有点脸皮就走开,我起来把这处所让给你。”有着衣服讳饰,水底下看不逼真,陶蔚并不惊骇走光。
“多亏了陶蔚的主张!”奇肯大爷笑着说道,本年雨季他不消煮兽皮了,人老了牙口不太好,那玩意实在难吃。
没有白酒酱油以及花椒等香料,只要盐巴一种,陶蔚都有点思疑,能不能胜利做出辣鸡。
统统的前提都是为了活着,仅此罢了。
那兽人哪敢在伊尔萨斯跟前耍地痞,神采憋得通红,从速穿上本身的兽皮裙,摆摆手道,“我就是太热了,想快点沐浴,我这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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