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只羡泡馍不羡仙[第2页/共2页]
常子邺大喜过望。
常子邺倒是摆了摆手道:“无妨,无妨,我身子结实着呢。荀大哥,你又带来甚么好玩的了?前次你派人送来的吉他我弹了弹,固然音色有些奇特,倒也别有一番味道。”颠末十几日的相处,荀冉和常子邺垂垂熟络,也经常开些打趣。二人相互间的称呼也从公子变成了兄弟。
小瘦子一脸委曲,抱怨道:“我开店,既出钱又着力,为甚么是大哥你拿大头。”
“我七,你三?”小瘦子的眼中闪过一道光彩,但随即便被荀冉的铁掌拍散。
“快来尝尝这个,这是你大哥我方才下厨做的羊肉泡馍。”
“恩,这个名字不错吧?快去端一碗给萱儿,你和竹萍也尝一尝,我还得给劈面王大人送一碗去。”
“额,为兄穷啊。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不是统统人都像贤弟一样富有啊。”
民以食为天,恩,荀冉当然不感觉这个爱好有甚么丢人。
“少爷,不要加些胡椒吗?”婢女扶春有些担忧的看着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这么吃,会不会有些太膻了。”
......
用常小公爷的话说,他吃遍长安一百零八坊,每天没有重样。如许的魄力实在让荀冉佩服,故而当荀冉带着装满羊肉泡馍的食盒拜访齐国公府时,非常等候。美食配吃货,才是归宿。因为只要吃货,才气充分发觉美食背后的闪光点,并将其推行出去。
......
荀冉照着小瘦子脑袋又是一记铁掌:“五你个头啊,我的意义是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拍你!”
常子邺连连摆手:“不,不!荀大哥,我不是阿谁意义。”
荀冉翻了个白眼,他实在不能了解唐朝人的饮食风俗。照理说,羊肉固然膻了一点,但尝的便是这个美味。唐朝因为制止宰杀耕牛,多食羊肉和鹿肉。此中鹿肉多是王公贵族食用,羊肉便成了百姓餐桌上的首要肉食。羊肉最常见的烹调体例便是煮,为了制止膻味,多会插手胡椒。
荀冉狠狠一掌拍向他的脑袋,笑骂道:“不是我做出的还能是谁,你小子快吃吧。”
荀冉翻开食盒,将还冒着热气的羊肉泡馍端了出来。
羊肉泡馍实际是由羊羹生长而来,而荀冉宿世作为一个隧道的关中人,天然非常爱好羊肉泡馍。
“当然是你三,我七!”
注1:羊羹,即羊肉熬制的羹汤,流行于唐朝。重视,这个羊羹和后代的羊羹分歧,不是冷冻后的固体,而是羊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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