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清风客栈的规矩[第1页/共3页]
唐风月倒没有假惺惺地悲天悯人。
在云西军与朝廷大战的时候,很多武林妙手便纷繁赶来这里。他们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单独行动,常常趁着两边大战时脱手,劫夺精英兵士的兵器,乃至盔甲,最后拿到暗盘里发卖。
当然,也有一些自恃强大的武者不拿端方当一回事,以是他们都死了。
黄金大犬身后,跟出一名面色冷硬的青年。青年目光冷酷,不过看到紫梦萝三女时,眼底深处却掠过一道异芒。
“老五,惹了祸算我的,你别拦我。”
放下布帘,唐风月悄悄叹了口气。
对于底层武者来讲,至不济就是丧失一条命。但对于高层武者来讲,失利一次,支出的或许就是一族的光荣与性命。
“哼,就算本日她的衣服被扒光,也要等查抄结束以后再说。清风堆栈的端方大过天!”
唐向云哈哈一笑。
冷硬青年的设法还没完,一下子被一股巨力打击得脑筋发晕,身材在原地晃了好几圈,才踉踉跄跄地摔在地上。
很多人暗自可惜。
独臂刀客不甘地倒下,亲眼看着本身以命换来的战利品,被人半路截胡。
“快看,又是一群来找丢脸的。”
平常百姓,没有一个情愿每天糊口在烽火地带,是以很大一部分都迁徙走了。倒是武者的数量多了很多。
啪!
“嘿嘿,此次能赚翻了。”
“诸位应当明白端方,一个个上前吧。”
他如何敢?!
七人入城,马车行驶在大街上,竟然通畅无阻。
一名黑衣中年俄然呈现,拦在路中。
大部分武林妙手闯荡江湖,不过是为了名与利。但是天下又有哪样事情,比发战役财更加快速?
“自不量力。”
黑衣中年缓缓拔出了剑,道:“东西或是命,选一样。”
冷硬青年恼羞成怒,五指成爪,跟着一爪探出,顿时一道黄金爪影覆盖唐风月,似要将他掐碎。
唐风月七人站在清风堆栈门口,不一会儿,便见一条比狼还大,浑身金黄的大犬跑了出来。
大街上,一名浑身是血的断臂刀客舔舔嘴巴,右手扛着一个长形的带囊。
唐风月道:“二哥,戋戋一条狗,不消你脱手,请让小弟来经验他。”
冷硬青年三十多岁,固然没有排入天骄榜,但那是因为没有战绩传世。他信赖凭本身的气力,大部分一等天赋都不是他的敌手。
他的眼中充满妒忌和称心,目光在唐风月遮住唐向柔大腿的衣摆间逡巡。
黄金大犬眼睛乌黑,伸开的獠牙锋利而乌黑。
“中间,交出你手中的东西。”
清风堆栈,可谓天剑城最闻名的堆栈。
这话说出来,身后的唐向云握住刀柄,正要脱手,却被唐风月禁止。
他充分思疑,是这个青年在拆台!
为了获得一件正规兵器,武者常常会挑选到暗盘采办。但是暗盘暗盘,顾名思义就是坑死人不偿命的处所。根基上朝廷出口的兵刃,普通代价在一百两银子摆布,而放到暗盘,起码能卖到五百两,涨了四倍。
岂料就在这时,黄金大犬俄然转头大呼,因为事发俄然,反而吓得唐向柔面色一白。
他自幼出世在无忧谷,厥后又高开高走,与之打交道的都是江湖中的上层人士,这还是第一次近间隔见到底层武者的争斗。
因为这个堆栈有一条很奇特的法则,每个想要住进堆栈的人,都必须先让掌柜养的一条狗闻一闻气味。
冷硬青年面沉如水,道:“我乃堆栈的卖力人,钱掌柜不在的时候,统统的事由我全权兼顾!现在我警告你,再不退下,你就是罔顾清风堆栈的端方,与我清风堆栈为敌!”
从清风堆栈开业到现在,每年住出来的人可骇不满一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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