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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茹毛饮血的王富贵[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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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鹤……飞起来了?

连续追了五分钟,血灵鹤终因而停了下来,我谨慎的扫视四周,没有王繁华的踪迹啊?

统统筹办伏贴,但在脱手前,另有很首要的一件事情要做。

该不会真有是狼豺狼之类的大型野兽?

阴行百业,我所体味的还是太少了。

歇息了没一会儿,我手中的血灵鹤俄然狠恶的颤栗起来,力量还挺大,我都快捏不住它了。

现在的他,就是一只茹毛饮血的僵尸,毫无明智可言。

我循着血灵鹤飞去的方向找畴昔,找着找着,听到前面仿佛有甚么动静。

不过我不敢停下来,血灵鹤越飞越快,我如果停下来,就要跟丢了。

成果,仍旧是没有找到王繁华的陈迹。

夜晚时分,我、九叔以及乔峰三人,各自拿着一只血灵鹤,从宾馆解缆。

并且此人身上的穿着,我是见过的,就是昨日王繁华身上穿的衣服。

血迹已经干枯,我抹在手上一点,血中有一股较着的膻味,应当不是人血。

我最早想到的,是操纵芳芳招阴婆的本领,寻觅王繁华的陈迹。

来到石阶上,我把血灵鹤取了出来,放在本身的掌心上,吟唱出九叔所教给的口诀。

可惜的是,山中无阴魂,芳芳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为了增加找人的效力,我们分道而行,乔峰卖力山顶,九叔卖力前山,我卖力后山。

在泰山中找人,如同大海捞针,王繁华随便找个山旮旯一藏,仅凭我们几小我找,恐怕很难找到。

毕竟是纸鹤,我怕它本身挣扎坏了,只能放开了它。

我从速超出石阶边上的雕栏,跑着追了上去。

不管是谁找到了王繁华,绝对不能轻举妄动,先悄悄联络其别人,人全后,再脱手。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如果血灵鹤对血味如此敏感,今晚真是有的忙活了。

这只野兽,比我设想的还要大,从形状看,一点都不比成年男人小。

那底子不是豺狼豺狼,而是一小我!一个埋头用牙撕咬野狗的人!

俄然间,它向着石阶外的树林飞去。

有效就好,我拿起一个血灵鹤,静待黑夜的来临。

声音越来越近,沙沙的,像是撕咬的声音,之前隔壁老王家的大黑狗啃骨头时,就是这个声音。

莫非是山中有野兽?平常夜猫可弄不出这么大的动静来。

借着月光,我终究看清了野兽的模样。

谁知这时,好死不死的,我手中的手机,俄然响了起来!

电话是九叔打来的,我不敢去接,从速昂首看向王繁华。

就如许,血灵鹤折腾了我整整半夜,山却还没下一半。

还是九叔提出了一个别例,他在旅店里撕了几张白纸,滴了几滴血在上面,然后用浅显的圆珠笔,写下了一些我从未见过的字符。

果不其然,我刚把血灵鹤带回后山石阶上,没走几步,又一头扎进了石阶两侧的树林里。

泰山的石阶上,没有路灯,还好我买了手电筒,要不一脚踩空,从石阶上跌下去,估计鼻子都得摔烂了。

找到王繁华!

我悄悄往前走了两步,起码得肯定是如何一会儿事。

刘三魁留在宾馆里,庇护芳芳,以防王繁华杀个回马枪。

找到王繁华了?

血凝集阴气,被血灵白发明了。

这片树林,比我之前钻的几个树林,都要富强的多。

他滴下的几滴鲜血,刚幸亏鹤头的位置,说不出的诡异。

血灵鹤每飞一会儿,就会停下来,左看看又看看,仿佛是在判定王繁华地点的位置。

我傻了眼,我本觉得泰山这地儿,野狗绝对能够称王称霸,竟然有还短长的野兽。

我仓猝关掉手电筒,谨慎翼翼,尽量抬高本身的脚步声。

一阵风吹过,天上的云彩挪了挪位置,月光更加敞亮。

我内心噗通狂跳,压都压不住,王繁华好好一小我,如何会变成这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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