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订立国策[第2页/共5页]
“如此,此计划倒也可行,只是城主必须记着,及时上报朝廷,不然我们就是朝廷的背叛了。”高堂隆忧心忡忡的说。
对于游牧民族,只要效成吉思汗的狼式战术才有效,马队一人配两到三匹马,碰到大股敌军,我们且战且退,用弓箭回击追兵,比及敌兵力疲,我们再回军打击。
来岁,是黄巾之乱的前一年,史乘记录,光和七年2月,天子改成中闰年号,黄巾于此时叛逆,随即刘虞上书,要求改州太守官职为州牧,今后各州牧拥兵自重,天子威权降落。当时,只要找个机遇向天子递上一个表章,就算统统ok,至于天子同意与否就无关紧急了。这就是三国期间独特的政治征象,叫做“表”。刘备在接过陶谦的徐州牧时,就曾如许一“表”就算完事。
以是我规定,内政官员能够持续任3届,每届四年。每四年由元老院推举一次,选出首席元老,称“辅弼”,有权任命户部,办理财务支出、预算、拨款和户籍,赋税。户部下设粮米司,盐司,铁司,海关司,户籍司,赋司(由农业所交),税务司(由贸易所交));吏部,办理官员任免、选民登记、爵位办理;工部,办理当局工程,技术研制,水利,修建,兵工技术。工部下设兵工司,河道司(办理水利),修建司(办理扶植),开辟司(办理新技术研制);兵部,办理军队后勤事情及军饷发放,退役甲士安设;礼部,办理教诲、门生、西席、科举和朝廷礼节;商部,办理工匠、矿业、工商和税收,下设百工司,办理工匠,矿业司,商务司,税务司,六部主管官员。
别的,在司法上设立大司刑这一官职,由城主直接任命,主管刑事司法,同时各地治安职员,监狱体系都归大司刑办理,处所官员不再有刑事与民事审判权。这些刑事与民事审判官员均由大司刑在律法考核合格职员中任命。人丁少的处所不设专职法官,由下级部分拨出巡回法官,每月按期巡回开庭,在未开庭期间犯人由处所监狱收押。统统的审判必须有三位以上百姓插手讯断(称陪审官),讯断的成果必须由陪审官做出。统统百姓通过律法考核合格,都可申请当陪审官。
接着,我们会商了办理架构,汉高祖期间,持续秦朝的军权与内政分立的政治架构,丞相与太尉分治文武之事,御史大夫专管监察之事。这能够是最早的三权分立原则,固然它与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分歧。
不过,对于高堂隆这一设法,我早有筹办:“尧舜禹号称三皇,不知其位由何人授予?我们在此处立城,是想再创尧舜禹三皇盛事,让公众有一个乐土,使公众以此地为家,授予他们安乐战役,才可长治久安。”
“我们的战马与鲜卑比,谁更优良?”
“你把他们引到城西安设,就说城中破败,没法安息,让他们在城外安营,好酒好菜服侍上。另有,要制止他们出营,告诉出云城高山,这几天别派人来滦阳”,我低声叮咛。
同时,我们制定的律法必须严格,具有极强的可操纵性。比如:偷一元钱,如果罪名建立就判一天监禁,不管他是情节轻微的偷了这一元钱,还是情节卑劣的偷了这一元钱。我们的法律应当只奖惩犯法,不奖惩犯法情节。如答应以制止法官和陪审员勾搭起来,收了钱后把杀人犯说成是含着浅笑、情节轻微的杀了人,然后为了奖惩他轻微的情节,合法的把他轻微的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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