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第2页/共2页]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剑与剑相互撞击的声音。
“叮当――”
恐怕路易七世本身也模糊的有所发觉,在位三十年,每日里呕心沥血心力交瘁,而他的精力早就不想年青时那么彭湃;灭亡,正在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为甚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如许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青带领这支马队了。
是以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合用剑术,从疆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既然别人都已经表达了美意,那对于本来就想着要和勒菲弗尔搞好干系的马格努斯来讲,另有甚么不对劲的呢?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粹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晓得这个爽一爽是个甚么意义,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因而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甚么文娱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不可了不可了,不打了,我认输。”
马格努斯自问不是甚么练剑的天赋,不成能学了两天就能和人家苦练十几年的骑士比拟,勒菲弗尔如许做,较着是在照顾马格努斯的面子。
更不消说,勒菲弗尔这个白痴,每一剑都是直冲关键!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但是就算再如何脆,铁毕竟还是铁,起码一场战役不会让它短命。
他是在安排后事。
毫无疑问,这就是在放水。
是以,马格努斯能够站在这个演武场中,能够面对真剑也毫不怯场,能够沉着的判定那里要防,这已经是相称了不起了!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小我心内里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同时,通过比武,马格努斯终究肯定了一件事情。
是以,就设备上来讲,马格努斯是有上风的。
独一分歧的是两人所挑选的兵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敷,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必然。
究竟上,在本来的汗青内里,英国曾经全面制止任何比武活动,启事就是真剑比武灭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充足的有经历的兵士利用了。
“这个笨伯,连放水都不会――”
即便是马格努斯手持着盾牌――真剑比武必必要有盾牌,不然结局必定是一死一伤――即便是手拿着盾牌,单手持的盾牌又能有多大?常常是顾头不顾尾,刚刚才把盾牌放下去,勒菲弗尔的下一剑就直冲着眉心来了。
看着勒菲弗尔萧洒至极的收剑行动,只能一点一点用眼睛盯着才气推剑入鞘的马格努斯,不由得在心中腹诽道。
不过,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亲卫队长,勒菲弗尔还差了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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