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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今日第二更[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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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我不想死,这类事是没有错误的。

而在前的人,普通都是九死平生,不,说的再明白些,他们都是十死无生的。

“我是布列塔尼的公爵!我现在用公爵的名誉向上帝发誓:只要你们放下兵器,我就会宽恕你们背叛的罪过!只要你们走到我的身边,我就会宽大你们所犯过的统统错误!”

跟着伯爵的号令下达,他的军队迟缓,说的刺耳些,就像是一个行姑息木的白叟艰巨的伸脱手,了无活力的动了起来。

而这类态度,就给了马格努斯可乘之机。

用血淋淋的人头威胁,农兵的打击速率立即就变得更快,趁便,他们对伯爵的痛恨也就更深。

这帮‘武装布衣’,被标枪杀了一阵,近战又敌不过职业兵士,实在是已经到了极限。一小我今后溃败能够用杀头来威慑,一群人今后溃败,逃窜的速率比杀头的速率还要来得更快的时候,又要拿甚么来制止呢?

这如果三国,就该有文臣武将围上来问一句:“魏公为何发笑?”

人脚踩下去再翻出时会带上一大块泥土,马脚也早已染的班驳不堪,不管人或马都走的气喘吁吁,当布雷斯特伯爵带着他的军队来到马格努斯面前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气象。

向前走能够会死,向后退倒是立即死,那些身后的马队手中的长剑还在往下滴着淋淋鲜血,锋利的眼神无时无刻的不在巡查,威慑着每一个想要畏缩的人。

“砍掉最前面的七小我的头!奉告他们,用心迟延,就是这个了局!”

“我们,从正面打击。”

这是期间的成见,要说不幸的话,只能说他们都是这个期间的人,而马格努斯不是吧。

早在马格努斯与那位已亡的布列塔尼公爵对阵的时候,公爵就完整表示出了对步兵的鄙弃;另有那位处心积虑着暗藏多年的路易国王,他甘愿每年花招天文数字的钱来养着马队,也不要把这笔钱拆出去一点养一支步兵!

哼、步兵!

但是这不怪他,真的。

一群贱民、一群步兵,两个卑贱的东西加起来也只会更卑贱,能有甚么用呢?

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翻译成口语文就是兵贵神速,固然马格努斯一方已经提早获得了布雷斯特伯爵来攻的动静,也多亏了这个动静,他们在仇敌的雄师压阵时还能井井有条……但是,时候毕竟太短了。

“标枪筹办――投掷!”

抱着如许的傲慢与成见,伯爵下了完整弊端的号令。

但是农兵们仍然不能后退。

明天是雨天,缠绵暴雨连缀不断,这是已经多次夸大,并且无庸置疑的究竟;雨水侵袭当中,地盘早已经变得泥泞不堪。这并非是字面意义亦或是夸大描述,而仅仅是在陈述一个事情。

另一边,严阵以待的上马马队阵传记来了如许的号令。

能把兵士们全数赶出窝棚结成阵型就已经是奥德加以及杜根的才气极限,至于那些兵士身上的设备,实在是没本事再兼顾了。

而这场近战的成果,是在一开端就必定了的。

可惜,伯爵大人在细心察看以后,不但把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还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些征召农兵立即就动心了。

伯爵也并没有是以而轻视他们。

是以马格努斯毫不断顿,一口气又接着说道。

不过,他们到底都是职业甲士,杀过人,见过血,谁如果因为他们一时的混乱就藐视他们,那才真是倒了大霉。

(差未几是时候了。)

(他们有防备,那我岂不是白来一趟,乃至有能够会输掉!)

一百支黑黝黝的铁杆长枪从天而降,锋利的枪矛无情的刺穿了人体,带走了生命的气味。

不过伯爵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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