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抢个男人生孩子[第1页/共2页]
“子韬。”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呼喊,转头看,一名穿戴兽皮裙的少女跑了过来,身后背着个藤筐,内里装满了葛根、野粟子另有其他一些能吃的东西。
云晓笑了笑没有答复。
实际就是实际,不接管也得接管,既然下不了狠心他杀,那就只要活下去。
背上藤筐,黄子韬跟在活泼的云晓前面,问:“要为子归酋长做衣服了吗?”
“你们是?”黄子韬傻眼啦,这些都是甚么人?他就是学考古的,看这些人的打扮如何仿佛是……原始人!
在部落里,没用的黄子韬挺被嫌弃的,到处都不受人待见,唯有云晓对他格外的好。
这里可没有小卖部能买到便利面,部落里的丁壮男人都是猎手,每天出去打猎,为大师带回肉食;而他,既没有本领也没有体力,只仿佛女人一样刨葛根充饥。
“应当是在病院里吧?”黄子韬顺理成章这么想,然后展开了眼。
他记得,前一刻他们考古系的门生正在发掘一处太古遗址,因为年代长远,地层也很深,阿谁坑足足挖了有10米深。
“子归酋长。”石牙嗫嚅着说:“这个男人长得这么瘦,胆量又这么小,留下来也没用,还不如杀了。”
不远处就是湖,可那湖里有湾鳄,他不敢去湖边洗。幸亏颠末这一个月,他也适应了这里的糊口体例,同时也接管了本身的处境。
“你挖好了吗?”云晓笑着问。
就在刀尖将要触到黄子韬胸膛的时候,火线传来一声大喊,石牙赶紧停手,一群大汉分开,有位身穿麻布长袍的老者拄着拐杖走了过来。
说完,自称石牙的大汉从腰间拔出一把石头磨成的短刀,顶在了黄子韬咽喉上。
葛粉很甜,就是量太少了,一大根嚼下来,吃出来的泥巴都比葛粉多,加上他又不懂技能,刨出来的填饱本身肚子都不敷,就别提上交了。
为此他害臊了好久,到现在也没完整适应。
黄子韬坐在地上看着湖水发了会呆今后,回身蹲下来,持续用一块圆盘状的石头刨地。刨着刨着,土里暴露来了一段根茎,他赶紧用力拽出来,也不顾上面沾满了泥巴,送到嘴里大嚼了起来。
老者身为酋长,说的话就是号令,一帮大汉不敢违背,立即把兵器收起来,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黄子韬托过甚顶,走向太阳落山的方向。
不一会工夫,两人走到了一片林间空位,这里生了很多黄麻,上面蚊虫飞舞。
这年代,普通人都是穿兽皮乃至树皮的,因为农耕期间还没有开端,一件麻衣要汇集很多的野生黄麻,还要编织,费时吃力,普通人都没得穿。
云晓从筐里拿出一只皮套戴在手上,抓住麻杆,开端用石片一株株割了起来。麻上生满了刺,内里有麻痹毒素,被戳到会很难受。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不知甚么年代,不过从部落里的状况来看,应当是新石器期间晚期。这很轻易辩白,新石器期间初期还是母系社会,而这里的酋长倒是个男的,并且驰名有姓。
姓姚,和舜帝同姓,这申明他是更远的上古遗族后代,身份高贵。不过他统治的部落却很小,只要一百多人,并且女多男少,人丁极不平衡。
酋长名叫姚子归,本年已经快60了,这在新石器期间极其可贵,比21世纪活到100岁还要希少。
“就是个没用的家伙,宰了吧。”有个手持石矛的人叹了口气。
石牙点了下头,抬起手,刀尖朝下,对着黄子韬心窝扎了下去。
“喂,死了没有?!”
好了,这就是现在所处的环境,部落都是以酋长的名字定名,这里是子归部落,而他成了子归部落里的新成员,最特别的那位,穿戴牛仔裤牛仔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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