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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精灵(匍伏求订阅)[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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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千奇百怪为妖,妄念而化成精,实际上来讲,除了草木、走兽、飞禽、水族,只如果存在于世,皆有化作妖怪的能够,但是面前这类环境非常希少,就连《神机鬼藏》这本古书把它化分为异妖,少见程度可想而知。

可现在,他另有比赢利更次疼的事要做,没错,就是我们家灵巧的丑女人活力了,你看那小嘴鼓的,本来一天能吃八大碗饭的,现在连半碗就不肯意吃了,并且那手上脸上可另有很多伤口,都是那藤妖害的,当然这锅得是李羽士背。

羽士下认识的转头,就见昏黄的夜色中,一道精灵也似的小女人光着小脚丫,蹦蹦跳跳的走了畴昔,那精美到没出缺点的五官,披肩的短发,凝滑如脂的肌肤,娇小的身躯,仿佛踏着月色来,又踏着月色分开。

羽士两眼睁大,嘴巴大睁,**的谨慎肝仿佛被重锤砸了一下,变的更加**了,只一个刹时,他记不清对方的全数面孔,脑海中独一那清秀的双眼,以及那浑身披发着的水灵的气味。

“那给你尝尝道爷的技术。”

这书妖出世的前提,起首便是要有个嗜书如命的痴儿,并且此人必须动机通达,无有歹意,这才气获得书妖的回应,书妖、花精、画灵,皆是如此。

“浑家做的饭分歧老子胃口。”

曾经,有一个赢利的机遇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比及落空时才悔怨莫及,大家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遇,我会对人家说:‘这里另有五百张,打折出售,要不要?’

等酒足饭饱,送走这二位蹭饭的爷后,李羽士揣摩着是时候服侍自家丑娘大蜜斯了,成果才走到门口,红色的身影一闪而过,好似还带着股香风。

李羽士终究搞清楚了,面前这是只书妖。

话说另有一首词,是杜才子真正打动慕容女人的关头,是被那花魁的婢女给偶然间发明的,唤作《木兰花令》――

“好吧,这事是道爷错了,今后咱再也不去那杏花楼了行不可?那地界儿跟咱八字犯冲,前次掉眸子,此次遇鬼怪,看来的确不大合适咱这类端庄人,好不好?”

跟董氏、花魁、冯女侠这些人间的粉黛美色都不不异,那像雾像雨又像风的气质,好似钟灵毓秀、天生地养,绝非是**凡胎!

这可不像是对于董家的那窝狐狸,起首这当代的婢女、下人都是有卖身契的,严格来讲都不能算是人,被主家打死一两个都不消去衙门解释的,并且有永宁伯四公子背书,官府也不敢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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