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南荒[第1页/共2页]
“羽士满凌霄,金钟皆和尚。文人骚客住初墨,有吃有喝去玄冰。醉仙阁里泄春光,炼心楼中竞技场。御风阁里学御风,白焰城中习火术。天璇花栎是一家,美人尽在琉璃下。若君还是分不清,且听且看且徐行……”
“排在第三位的有两个,凌霄城与金钟楼。这两方权势最为奇特,凌霄阁内满是羽士,讲究的是清净有为,与世无争。金钟楼里皆是和尚,讲究的是放下屠刀,登时成佛。在凌霄城与金钟楼之间,有一座琉璃城。琉璃城中满是女子,个个都美的不成方物,仿佛仙女下凡。只可惜羽士和和尚不近女色,白白糟蹋了这么好的地理位置。”
“和尚另有不近女色的?”千宇见过的和尚是只近女色。
“呵呵,这位道友,白焰城里妙手如云,恐怕没那么轻易对于。”
叶知慧晓得叶知秋不体味南荒的环境,提早去了一趟,带返来个皮肤乌黑的大叔,名为大罗。
“六品聚灵师?”千宇惊奇地反复道。
“那你是如何晓得鬼城的动静的?”叶知慧问道。
“为甚么那么多天赋都要去天璇宗?”叶知慧猎奇地问道。
“没错,六品聚灵师能够修建灵阵,同时供百人修行。天璇宗内共有三道灵阵,传闻每一道灵阵供应的修行结果都不一样,外门一座,内门两座。即便是最差的一座灵阵,也能够让修者晋升两倍的晋升速率!”
“和尚六根清净,斩断情缘,从不靠近女人,是出了名的贤人。”
“厥后这只笔被金钟楼的普凡大师换了去,并且收了这报酬亲传弟子,指导其修行之法,现在已是金钟楼内气力排名前十的高僧。”大罗有些恋慕地说道,“人之一世,运气也很首要,我如果有此人的运气,也不至于在修行一途碌碌有为。”
“你们不在的这几日,我去了南荒一趟,找了白焰城的一名修者,做我们的领导。”
“醉仙阁是干吗的?”叶知慧猎奇地问道。
“诚恳和尚应当很喜好。”千宇嘀咕道。
“权势排名第二的,便是御风阁。御风阁以御风之术闻名,其阁建在沙尘暴中,平凡人底子没法靠近。与之气力相称的,要数紫凰城与玄冰城。紫凰城内多为神凤族族人,玄冰城内多为石族族人。神凤族与石族都是上古期间便有的陈腐种族,持续至今,秘闻深厚。”
“这么短长?”这一次,不但是叶知慧与千宇,叶知秋也有些心动。
“想要体味南荒,只需求晓得一段小曲。我给你们唱一唱……”
“除了刚才先容的这些,另有一处奥秘的都会,名为鬼城。”大罗奥秘兮兮地说道,千宇的重视力当即被吸引住了。
“厥后呢?”千宇想晓得后续。
“我也是在酒楼喝酒时听别人说的。”大罗笑了笑,道,“我还传闻,鬼城呈现的时候,会留下一些宝藏,这些宝藏或是兵器,或是功法,或是稀缺的宝贝——归正都是来源不明的上古宝贝。三年前有一散修偶尔捡到一只朽木打造的羊毫,颠末鉴定后,发明这只笔是佛家宝贝,名为“归寂”,乃上品圣器。”
“前面讲过的处所,都是修行之所。接下来要说的处所,与修行无关,只与玩乐有关。在南荒,有两个处所和天璇宗具有一样的名誉,别离是初墨楼和醉仙阁。”
“若不短长,如何能够成为南荒第一的宗门呢?”大罗高傲地说道,仿佛他就是天璇宗的弟子。
“看来我碰到的和尚只是个例。”千宇对金钟楼的和尚产生了猎奇心。
“这座都会只要在夜晚才会闪现出形状,白日是看不见的。有人说这座城在东部,也有人说,这座城位于西部。关于鬼城的位置众说纷繁,没人能肯定它的详细位置。更加奇特的是,凡是看到鬼城或是进入鬼城的修者,很少有活着出来的,即便幸运逃脱,也根基上是疯疯颠癫,落空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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