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页/共3页]
少年七分惊奇三分欣喜,道:“我叫廖明哲。”
卓凌一心惦记桃花潭四周糊口的百姓,他们的名字虽不在户部体例的名册里,但终归是世世代代糊口在这里的百姓,眼下他们食不充饥时,朝廷岂能坐视不睬?随昂首在长顺耳边窃保私语半晌,又昂首道:“廖明哲,你带我们去瞧瞧那些饿着肚子的百姓吧。”
街上的行人垂垂少了,轻风缓缓吹过,卓凌后背发寒,总感觉百姓都竖了手指戳她的脊梁骨。看来还是得去会会这位刺史大人。
卓凌满腔肝火,一把扯下树干上的马缰绳,翻身上马而去。叶梅眼疾手快,上了第二匹马绝尘而去,留下长顺和叶良辰面面相觑。
廖明哲刚才还怕被送去官府呢,这会子也放开了,笑道:“爹娘大抵只是但愿我能阔别世俗,做一个懂的诗文,晓得岐黄之术的人,但是独居桃花潭多年,我也想出去看看内里的天下。”
叶梅只道卓凌是个感性的人,拿了帕子沾沾她眼角的泪水,安抚道:“都会好的,都会好的。明日我们就去找那洛州刺史说理去!”
长顺叹道:“能在这里赶上你真是缘分哪。只是不知你父母二人可好?你又为何要做这半路掳掠的谋生呢?”
听到内里的脚步声,几个房舍里不约而同出来三五小我,欣喜道:“明哲,你这么快就返来了?”看到卓凌一行,那些人立马收了脸上的忧色,道,“不是说好了只劫财的嘛,你如何连人也带返来了?我们再不济,也不能吃人啊!”借着火把微小的光芒,能够看得出这些人双眼深凹,嘴唇惨白,瘦的皮包骨头。
布衣少年摇点头:“这个我也不知,只是我爹娘都是无所谓功名利禄的人,自打我记事,他们就在桃花潭住着,那里有机遇去结识皇家的人呢。”少年见长顺一向盯着他,靠近长顺道,“这位老伯,你刚才一向在朝我眨眼睛,是眼睛里进了沙子吗?”
卓凌自小就听母后提及过廖晨杰和陶青青,也便晓得他们曾经是助父皇打天下的忠肝义胆之士,顿时劈面前的陶明哲生了几分好感,听了他的名字又有些不解,道:“廖明哲,是令尊令堂但愿你阔别朝堂,明哲保身的意义吗?”
布衣少年见卓凌活力,好言安慰道:“这位公子别恼了,这些也不是阿谁洛州刺史一人的错,你想啊,如果当今皇上不给他这顶乌纱帽,他有这个机遇坑害百姓吗?”长顺服速朝布衣少年使眼色,就怕他再说下去触怒了卓凌,布衣少年正说的欢乐呢,持续道,“世人都说皇上贤明,我却不这么以为。听家父家母说,先皇是九死平生才换来这安宁繁华的娟秀江山,皇上却用人不淑。你说是不是?”少年说着便抬手拍了拍卓凌的肩膀,盯着卓凌的眼睛等她答复。
卓凌一行在廖明哲的安排下,在一所没有屋顶的茅草房里歇息了几个时候。还不待太阳升起,卓凌已经波不急待的起家去四周检察地形。村舍在一个大山脚下,大山到处都是被挖的陈迹,四周树上的叶子全被村民摘下来熬粥吃掉了。放眼望去,光秃秃的山丘,干巴巴的树枝,满目萧索。
叶梅将这统统都看在眼里,畴昔拍拍卓凌的肩膀:“好歹明日我们就进城了,进城以后让我哥痛扁那刺史一顿,也算是为百姓们解恨了。”
卓凌脸上神采非常庞大,咬了嘴唇不知该说是还是该说不是,避重就轻道:“你父母熟谙先皇吗?”
少年见大师的重视力都在卓凌身上,想着现在是最好的溜走机会,后退几步,翻身上马筹办扬鞭而去。长顺腾空腾起,像拎小鸡普通将少年从马背上拎了下来,道:“我与你爹娘是旧了解,却也不晓得那么诚恳浑厚的伉俪俩,竟然生出你这么个奸刁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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