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2页/共3页]
“女人要不要来尝尝这支钗?这么大的东珠但是极其可贵的,可贵还能凑足四颗。”她怕叶芷青不识货,没想到叶芷青却说:“说不定这四颗珠子还是采珠人拿命换来的!”
这还是虎妞的功绩,她打小就不识字,叶芷青淘来的那几本医书对她来讲,就是家里值钱的宝贝,进府之时便连同叶芷青值钱的东西一起给带了出去。
害。
她一本端庄板起小脸的模样,倒让淮阳王感觉本身有几分鄙陋,凡事只往房中之事去想,却未曾想过学医是一件严厉的事情。
冬宝“啊”的一声,失手将珠钗丢了出去,仿佛那上面固结着冤魂怨鬼普通。
冬宝很想说,在淮阳王府,只要殿下送出去的东西,那就是你的,又何来愧不愧之说?但她服侍了叶芷青几日,也发明她跟府里这些姬妾全然分歧。王府姬妾们整日都挖空了心机奉迎淮阳王,有擅歌的要练嗓,擅舞的要练舞,皮肤细嫩被淮阳王夸过的,便每日里想方设法的保养那身皮子,
叶芷青为淮阳王妃开了保养的方剂,只盼着王妃用过以后能够再次派人来召她,但是左等右等,三五天都不见王妃派人来,却等来了淮阳王。
会晤到这副场景。
“多谢殿下!”叶芷青挣开了他的手,谨慎的向后退去,两小我隔着藤椅相望。淮阳王见惯了各色涂脂抹粉的美人,如她普通脂粉未施的还从未见过,特别美人明目善睐,警戒的盯着他,倒让他想起了客岁秋冬他在山间猎到的那只白狐,眼神也如她这般楚楚动听,顿时内心痒痒的厉
叶芷青很想对着这位翻个白眼,考虑到他的职位,还是感觉不冲要犯他的庄严,免得遭受不测,只能快速的翻畴昔:“这个没甚么可读的。”脸却红透了。萧烨实在也能猜个七七八八,没想到她瞧着贞静的性子,书里却嬉笑怒骂无所不至。比如书中记录小产一页,开首就是行房小产:妊妇因行房癫狂,遂致小产,血崩不止。觉得火动之极也,谁知是气脱之
叶芷青初时见到她清算的承担还哭笑不得:“你这丫头是想搬场不成?”成果长日无聊,反而是这几本书替她聊解孤单,还拿了一把铜钱赏她:“好女人,还是你想的殷勤!”她都快在淮阳王府闲出病来了。
让冬宝大跌眼眶的是,不管送了甚么过来,叶芷青谢过了便将东西丢在一旁,她本身还是穿戴进府时候的平常布衣,就连头上也还是是银簪。淮阳王封地富庶,夙来是鱼米之乡,淮阳王又猎奇珍之物,恭维之人很多,他顺手送出来的东西皆不是凡品,那些金珠银宝镶嵌的金饰送到叶芷青面前,她视若灰尘,虎妞偷偷瞧她的神采,反倒是冬宝看
她写的字缺胳膊少腿,但是问了十几个字以后,才发明她缺的很有规律,并非不识字或者是随便而为之,倒更像是为了便利读写而报酬简化。
佳耦人受妊,本于肾气之旺也……淮阳王不觉读出声,叶芷青正读的入迷,只觉前人医书手稿多实例病症,对她大有开导,却猛的被耳畔传来的男人读书声给吓了一跳,扭头看时,与淮阳王撞了个对脸,两人面门仅余三寸间隔,她能瞧见淮阳王俊眉朗目,悬鼻朱唇,而淮阳王亦将面前这张莹润的小脸瞧了个细心,如玉似瓷,半点瑕疵皆无,眸漾秋波,他不觉凑了畴昔,仿佛还能闻见肌肤的香气,后者却猛的朝后退了畴昔,若不是他伸臂
叶芷青想想,才道:“小时候认字的时候,感觉很多字笔划太多,写起来太费事,就精简了笔划,时候久了就写成风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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