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待到胡马倒金戈[第1页/共2页]
间隔冷血受伤,固然已经畴昔了六日时候,但冷血的伤势才规复不到一成,现在他顶多也就是有了行动的才气,战役力仍然没有规复,如果再喝酒,不免倒霉于伤势的规复。
令人更加骇怪的是,以后二十一名暗家人的面貌,也全都是畸形的,与先前一人如出一辙。
篝火旁,云晓与冷血相对而坐,冷血抛给云晓一坛数十年未开封的胭脂红,他本身也拿过一坛。
这一刻,云晓两眼放光,镇静隧道:“真有此等好酒,那今晚我请冷兄吃肉,冷兄便请我喝酒,哈哈,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见到这一幕,两人张大着嘴巴,随后云晓再次挥脱手中的火凤剑,数道寒光射出,那其他二十一名暗家人面孔上的黑布,尽数绷断开来。
云晓的左手拿着几株药草,右手抓着两只红耳大野兔。
山涧一旁的青石之上,端坐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青年,年纪约莫二十四,五,面貌清秀,脊梁矗立,若单从长相来论,这青年倒也算得上一名超脱男人,只不过此青年身上模糊披收回的血腥气味,倒是粉碎了他整小我的气质。
想到这点,云晓搀扶住冷血,脚尖一点空中,便向着城南荒郊的深处掠行而去。
云晓拿着酒坛,往冷血面前一伸,冷血会心,举起手中的酒坛,与云晓一碰。
云晓接过冷血抛来的胭脂红,道:“冷兄,今晚你要与我不醉不休,但你的伤势?”
而也恰是因为畸形的五官,才不得不导致暗家人整天以黑布遮面,不敢以真脸孔示人。
“二十二位,云兄,你莫非就不想看看这些暗家人的面貌吗?这些人整天裹着黑布,不露面孔,煞是奇特。”冷血颇感猎奇的道。
冷血笑了笑,道:“云兄,光有肉如何能行,好肉必须得配上烈酒,我这有收藏数十年的好酒,五十年以上的胭脂红,烈得很呐!”
时候又畴昔了三日,这是一个山谷,山谷四周青山环绕,古木森森,山谷中间有一条山涧,清澈的溪水顺着阵势,在汩汩的活动着,溪水中偶尔还能瞧见雀跃扑腾的大红鲤鱼,金色阳光晖映下来,在透明廓清的水流中闪出粼粼波光。
男儿心中的豪情,从小与众分歧。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发展恨水长东!有酒便尽欢,莫要让伤痕灭了情怀,今后蓦地回顾,也好笑看人间风月。
冷血也是大笑道:“好,那今晚你我二人便不醉不休。”
“云兄,这数十具尸身中有一大半都是暗家人吧。”冷血看着那些被裹于黑布当中,看不清面貌的尸身。
冷血看着云晓,也是哈哈大笑,一样豪情满怀的道:“云兄公然好文采,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地府,说得好,本日我冷血能与云兄把酒言欢,实乃人生一大幸事,来,再干。”
人生对劲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见冷血堕入深思,云晓也不敢在此地久留,各大权势的追兵很能够顿时便会清查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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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间,升腾起一堆篝火,两只大野兔被架在篝火之上熏烤着,黄色的油水浸出,肉香味扑鼻。
就任由那滚滚长江东逝水吧!
在两人谈笑间,夜色已经悄悄到临,天涯的落日垂垂沉下,银色月儿攀上天空。
话罢,冷血手掌一抹空间袋,便有两坛子好酒闪现而出,即便未拆封,云晓也能闻到丝丝的酒香味。
云晓偏过甚来,看了一眼冷血,却发明冷血的神采倒没了方才的震惊,反而是一副思考的神态。
这具尸身的面孔竟然是畸形的,五官与平常人完整不一样,眼睛,鼻子完整不对称,嘴巴也是以一种夸大的姿势扭曲着,全部脸部的颅骨底子就是畸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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