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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为天下读书人开路[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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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朝中秘信已经来了。”

停顿了一下,叶黄巢神情黯然说道,“只要我们,才是天子手中的臣,南晋江山的脊梁。”

叶黄巢有感而慨的拍了拍张逊的肩膀,苦笑着说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俩都是年过半百看破世事的人,没想到悟性还不如一个初生牛犊,他日张兄如果能遇见而后生,不忘多多提携。哦,他仿佛常常与一项目盲的女琴师在一起,一个月前琵琶逼得国手第三曹配弦不敢动弦的,就是这个年青墨客。”

茶社垂垂有了炊火气,来往的士子在茶社面前停驻安息,唯独两个过了知天命年纪的中年人,坐在角落,神情沉默。

张逊瞥了一眼窗棂外的贩夫走狗,时已过辰,杭州街道又规复了昔日人潮拥堵的热烈。旧事涌上心头,举起杯中的茶,停顿了一下,缓缓说道,“当年你我科举状元和探花,东风对劲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现在倒是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了局。你罢了官,隐居在杭州,我当了个受气的驸马爷之父,闲居在这杭州城,当年壮志凌云,现在都成了一场空。”

倒是坐在劈面当事人,笑容平平,一如西湖龙井的咽津回甘。

“之前我也曾苍茫,当天子要老臣鞠尽最后一躬,死而后已。是不是真的已经筹办好了。直到我一个月前在湖心亭,碰到一名年青的读书人,他向我说了一句妙语残句。”

常言诗书经文有万钧之力,墨客傲骨,可攀天上人。

“竹杖草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叶黄巢直言不讳,向昔日故交摊牌,“当今圣上想再借一把老朽旧朝国柱的余晖,扫开朝廷上遮天蔽日的肮脏,重整天子国威。我想,我在这里等了将近八年,是时候最后一把献出老朽骨,清算旧江山了。天子让我重新入朝为官,就是想在清流中竖起一道大旗,主心骨不倒,文官个人就不会倒下,他黄世良,永久不成能在庙堂之上呼风唤雨,只手遮天。”

“黄巢先走一步。”

“万劫不复,死而无怨。”

张逊惊诧,赶紧往前挪动了一下身子,问道,“你是说,曹家没输给自觉标女琴师,而是输给读书人?”

叶黄巢摇了点头,他拍了拍长袍上的灰尘,小声说道,“守成不足进取不敷,希文推不翻黄世良,也难以掌控朝中的鼎新大局,以他为文官之首也不过是为了衡量相权,军权之间的好处。黄世良固然放肆,但他还是记得,本身是天子脚下一条狗。”

窗外起了风,吹卷着叶黄巢的青衫长袍,猎猎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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