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喜欢交朋友,特别是有钱的朋友[第2页/共2页]
冬看着马小玲的风趣演出,忍不住笑着问道:“猎魔人和魔物不该是敌对的吗?你仿佛并不是太在乎咱俩的身份。”
“猎魔人和魔物合作?”冬一脸古怪:“如何个合作法?”
玄色的铅剑略微加力,在白嫩的脖颈上割出一道薄薄的血痕。
马小玲一脸惊奇:“这你都闻的出来?”
马小玲一脸警戒:“莫非你是来讨伐狼人的?先说好,在我问出狼王地点之前你可不能杀它!”
铅剑回鞘,冬并不是见了魔物就杀的激进派,并且吸血鬼多会与人类社会融会,风险性并不是很大。这个古里古怪的马小玲更是被冬贴上了菜鸡加中二的标签,威胁度也没比刚才的狼群高多少。
狼人是人类被谩骂后的产品,不但具有夸大的力量和速率,更有野兽般灵敏的直觉,并且它们都具有极强的自愈才气,就算是被铅剑击中没法凝集魔力,只凭精神的新陈代谢也能让伤口快速复原,就面前这只菜鸡吸血鬼恐怕也是分分钟被秒的了局。
“是呀,你能够去探听探听,我马小玲也是远近闻名的美少女神医呢。”菜鸡吸血鬼对劲的说道:“实在不但我,我爸在开了一栋听诗楼,族中的姐妹偶尔畴昔客串一下,迷的那群学子晕头转向,只晓得大把大把的撒钱;我妈开了几间连锁铺子,专门运营女性的服饰和香粉,买卖也挺不错;最短长的还是我爷爷,他白叟家是远近闻名的学者,开有一间书馆,算是官方的龙图阁,此中很多人毕业后在朝中为官,逢年过节的礼品都是一车一车往家里送,连正门前的大街都被堵的严严实实,害我回个家都只能走后门。”
冬眉头一皱:“这里有狼王?”
我普通不如何看古书,因为古书都没我古。
中二吸血鬼眼睛一转,较着编了个瞎话说道:“我……我就是路过……”
“没体例,谁让我是年青一代里魔力最强的人呢?那些老呆板底子毫无挑选!”马小玲对劲的说完,又不甘心道:“但你说的不错,女性在吸血鬼中一贯被人瞧不起,以是我才会跑来应战狼王。等我拿着狼王之心归去,必然能让那些老呆板刮目相看!”
冬感到了一上马小玲身上的魔力,遗憾的摇点头道:“说实话,如果这里真有狼王的话,你估计也是分分钟被撕成碎片的了局。”
这女人倒是熟知废柴逆袭流的典范套路。但人家要么是有戒指里的老爷爷,要么就是有体系护身,这才气一起越级杀怪,装逼打脸,而你又有甚么?
因而在不远的将来,这句话让马小玲的肠子都悔青了。
“狼人?在这里?”冬皱起眉头扭身看了一眼,黑石村离这里并不算太远,完整处于狼人的“捕猎”范围以内,可她却没在村庄入耳到任何狼人出没的动静,不得不说这很奇特。
冬一阵无语,吸血鬼一贯讲究高雅和庄严,如此接地气的还真是前所未见,感受就像是路边打劫的蟊贼,而不是传说中文雅的暗夜贵族。
就你这程度还想伤到我,怕不是在做梦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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