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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大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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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一章 亡国之君[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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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爷固然放心,小店做的天衣保管对劲,如果差了分毫,不消郑爷说话,我就自砸了招牌……”

郑头儿的两房儿子已经生了五个丫头,却始终没有诞下男丁。

街角的豆汁摊子已经支架起来,方才从油锅里捞出来的“炸甜饼子”泛着诱人的金色,蓝色布围子上的“豆汁王”三个字已经有些退色了。卖豆汁和的老王头象平常一样起了个绝早,风俗性的用抹布擦拭着桌椅板凳,将本来就很洁净的老榆木桌子擦的都已经出现了毛刺儿。

屋子里没有点灯,只能影影绰绰的看到一个身影。

幸亏老天爷还算照顾,终究让他获得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孙子。

“这么好的宝马良驹?郑头儿如何舍得卖掉?”

“郑头儿,传闻你得了一匹汗血宝马?”

“额娘多虑了,孩儿是老诚恳实的裁缝,凭技术用饭,能有甚么事儿?”顺徒弟说道:“本日掌柜支薪,我买了些额娘最爱吃的羊腿肉……”

二人的年纪都已经很大了,那脸上有胎记的女子看顺徒弟为人忠诚诚恳,就想着嫁给他。

孩子出世今后的第一套衣裳,叫做孺子天衣,那是非常讲究的。

每天顺徒弟回家,白发苍苍的老娘都会问这么一句。

此生无憾了。

但顺徒弟却迟迟没有找媒婆子上门提亲,反而是那丑女子脾气凶暴,竟然本身找了媒婆子到顺徒弟的家里来提亲了。

“放心放心,要不然也不会把这个顶首要的活计给你做了……”

第五百九十一章 亡国之君

宝马虽好,却不是那么好养的,光是饲料这一项就足以让很多中等的小康之家望而却步。

郑头儿哈哈大笑着说道:“宝马确切是宝马,但却不好服侍啊。那牲口一天要吃多数斗精料,另有吃两升小米和五个鸡蛋,比祖宗还难服侍……”

因为他们这一对母子的身份实在是太特别了。

但是顺徒弟的母亲却始终没有给出一句痛快话。

郑头儿这小我,分缘好家道也不错,但却并非事事快意,最大的不顺心之处就是:一向没有孙子。

之前的时候,顺徒弟的老娘老是以如许那样的借口迟延着。或许是那丑女真的看重了顺徒弟的品德,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提亲……

蓝色,就是把孩子拦在人家的意义。而天蓝色,则是取了“人拦天也拦”寄意。

薄薄的晨光还没有完整退去,太阳方才暴露小半张笑容,或许是因为明天早晨下过一场春雨的原因,氛围清爽极了。

郑头儿这平生固然没有做过甚么惊六合泣鬼神的豪杰浑举,好歹也曾参与过当年的都城之战,在“雷霆”行动当中出过很大的力量。因为属于大旗军的核心职员,后半辈子一向混的很不错,先是在衙门里做了几年小吏,然后就带着兄弟们北上去贩运蒙货,实在赚下了不小的产业。

“不要紧,不要紧,甚么时候郑头儿再贩一匹汗血马返来给我们爷们开开眼界,也就好了呢……”

颠末大半天的繁忙,一套规端方矩的孺子天衣就已经裁制完成。

“恐怕要让诸位爷们绝望了。”郑头儿说道:“两日之前,我已把那汗血宝马转手了,卖给了一个姑苏绸缎商。”

“哎呀呀,这才是天大的丧事儿,先道贺郑头儿了。”

别说是大宛马了,就算是那些鼻高目陷的胡姬胡女,在北都城都是到处可见,一点都不希奇。

郑头儿在桌子上排挤六枚大钱,起家就走:“诸位长幼爷们且先聊着,我得先行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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