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PK大赛2[第2页/共2页]
不然的话,显得本身没有逼格。
花布衫从速凑畴昔,舔着脸贱笑:“老板,我感觉,大雨更好一些。”
一看到李云要坐着唱,台下传来了窃保私语,不过,没有人大声说出来。
就连华仔的歌迷们,也都安温馨静的听着,他们有的人听不懂,却看到别人都在听,便也假装当真听。
唱歌的时候,酒吧里一向有人出去,这些人都是看到马龙的朋友圈,纷繁从家里赶来的李云歌迷。
这首歌,李云向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唱过,不过,这类比较欢畅的歌曲,还是比较合适在酒吧里唱的。
一曲歌罢,低下便有人开端起哄。
张有德叹了一口气:“因为你是个没逼格的人,以是,你永久都不晓得,甚么是逼格……”
雾气湿衣裳
“华仔唱得那么好,阿谁大雨就不要唱了,直接认输吧!”
这些歌曲,每一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特性,迄今为止,李云感觉,本身材味得最深切的,应当就是这首《途中》了。
“啊?”
此次,李云先唱,他唱的,是全能青年旅店的《十万嬉皮》。
或走俗平常
张有德往中间撇了一眼,看向花布衫男人。
酒吧里的声响很好,李云的吉他孤傲的响着,声音沙哑而深沉。
一首歌颂完,起首猖獗起来的,是从广场过来的十几个死忠粉。
张有德喷了他一脸吐沫,花布衫不敢擦,只好难堪的笑着。
这此中,李云票数的增加,大部分都是陆连续续赶来的歌迷。
这十几小我都是年青人,是白日在广场上时,最忠厚的一批听众,有男也有女。
这是最忠厚的一批听众,有的此时已上床睡觉,但看到朋友圈后,还是第一时候赶来。
闻世况
第三轮开端,华仔发飙了,唱的是《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这首歌很能煽动听的情感,酒吧里,很多人都跟着他的歌声哼唱起来。
此中,不发有李云的歌迷。
只拾掇行囊
这时,张有德坐在背景,叼着烟,眯起眼睛,看向电视屏幕,从那边,能够看到全场的环境。
当然,也有一些听过李云唱歌的人喊着:“让大雨唱唱,大雨唱得很好听的,和普通的歌曲不一样。”
李云在中间站着,闭上眼睛,悄悄的感受着这首歌的美好。
酒吧的办事员帮李云安好了声响支架,遵循李云的要求,给李云找来了一个小凳子。
“好听不好听,不首要,首要的是,一个有逼格,一个没逼格。”
给路客
这群年青人是有备而来,有人带了手鼓,为李云助阵。有人带了一堆小喇叭,发给了同来的每小我。
酒吧很大,统共有三个地区,不过此时,大师都集合到最大的地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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