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妖[第1页/共3页]
但我很快想起来了,那一天,当我杀死血尼姑桑树的时候,我大脑短路,竟然用皮肤接收了她遗留在我身上的残血,从那儿今后,我变得有些害怕阳光,并且即便在秋风时节,我也不感到酷寒。
自从我来下洋以后,我已经逐步淡忘了美食的味道。大部分环境下,我的食品只要便利面,偶尔有那么几次,我委身于女房东那枯萎、肥胖而衰老的身材,换来一些钱,能够在路边吃一碗带着香葱香菜的大排面,但面条的滋味儿仿佛充满着女房东腋下和某部分的臭气,令我几欲呕吐。
我感觉一股寒意从脑袋直窜入脊椎骨,那是顿悟的虚寒,是恍然大悟带来的刺激感。我晓得她是谁了,我晓得她为甚么要找上门来,我晓得她为甚么要对我动手了。
女孩儿绕着我转了一圈,瞧着我的目光中充满着玩皮的神情,那是跃跃欲试的打动在作怪。
她手伸了半天,我却仿佛梦游天涯,她活力起来,伸手在脏兮兮的地板上一撑,蓦地站了起来,瞪着我说:"你此人本质如何这么差!难怪我听楼道里的阿姨整天骂你。"
我想:能不重吗?内里有六万多元钱呢?
她是血腥玫瑰,令梵卓王子也感到毒手的大妖魔。
但我很快懊丧的发明,她的催眠术实在过分有效,乃至于我的认识成了旁观者,我临时落空了身材的节制权。为了共同她的催眠术,我的大脑乃至制造出了一个临时的傀儡品德,迷含混糊的供她差遣。
她的目光在我脸上回旋,倏忽间,我感觉她的眼眸仿佛闪现着红光,而她的眼白垂垂被玄色吞噬,乃至于她的眼睛仿佛一潭黑水般深不见底。她轻声在我耳边说:"现在,听我的话,把门翻开,我俩出来。"
我翻开门,她在我腰际一推,我感觉她的力量异乎平常的大。我没法对抗,脚下拌蒜,跌倒在屋子里。
我查抄体内血液的储存量,约莫剩下三分之一,如果我是凡人,我已经九死平生了。但我却能够要求大脑,分泌出一种临时的血液替代品,异化着残剩的血液利用,并压服各个器官接管它作为临时的押运官。我应当能够支撑一段时候,直到我规复普通的血量。
只要在发急和暴怒中,人才会规复朴拙,可见人天生就有相互伤害的本性,人道本恶,统统的善都是后天构成的假装。
面前这位女孩儿,就是那位整天受人谤议的她。
她嚷道:"你为甚么不拉我一把,还站在那儿傻笑做甚么?"
我想:看电视里的告白说,必输客内里卖的大饼仿佛别有风味儿,明天不如去尝尝?但如何才气装出常去用饭的模样呢?这题目可真让人摆布难堪。
我说:"鄙人见女人姿式美妙,心中不由击节赞叹,到底是风韵绰约,天生丽质,便是颠仆,也能有如此风情。"
我惨叫起来,但我的躯体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的自我认识仿佛被身材当作异物,临时架空在外。这让我悲伤欲绝,就仿佛被啃老的后代抛弃的白叟那样哀痛。
我认识到她是一名血族。
但遗憾的是,我想不起来曾经何时经历过那样的事情。
高兴感被我压抑了下来,我极力阐发这从未体验过的感受,谛视着每一个血细胞的意向,发明它们也仿佛迷魂般逃离我的身躯。但我重视到:血液流逝的速率正在减缓,她不筹算杀死我,而仅仅是想要饱餐一顿罢了。
我与她素昧平生,但我却晓得她是谁,我早就传闻楼上有一名来自临山镇上的女孩儿,通过嫁给本地的吸・毒者,从而获得了本地的户口。随后摆脱了她那糟糕而丑恶的老公,傍上了某位有钱的老板,今后成为了不堪的婚外恋从业者,俗称二・奶,又或许是小三,此中辨别,我也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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