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第114章 浪漫[第2页/共2页]
此中言语,不言自明。
这一次的声音,不再那么凶悍,倒像是受伤了。
板屋依山傍水,建在一座小湖中间。
大狗又高又壮,看起来比她还重,只要大狗冲过来,将她扑在身下,她只要挨咬的份儿。
简时初在她身后抱住她,慵懒的靠在她身上,“如何?喜好吗?”
汽车驶入庄园,叶清瓷被庄园内的美景惊呆了。
“当然,”简时初把手机放在耳边,冲她一挑眉,“这片庄园都是爷的,你把树刨了都没人管!”
简时初最喜好看她娇羞脸红的模样,不遗余力的撩她。
各种百般的花树,开的灿艳多姿,争奇斗艳。
她回身出了板屋,给简时初关好房门。
叶清瓷被吓住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盼大狗,回身走了。
红玫瑰代表爱情,白百合代表百年好合。
不过,她有知识,晓得再怕,也不能转过身去跑。
更何况,就算找到了,也无济于事。
都是简家不好,不好都雅着本身端庄的少爷,把自家少爷弄丢了,混了黑道再归去,好好一个朱门少爷,在那大染缸里染的这么硫氓了!
简时初将她扑倒在身下,咬住她的耳背,笑的一脸爱昧,“早晨你不准告饶,必然要让我纵情!”
“哦!”叶清瓷放心了。
简时初叫了声阿影,萧影会心,把车停下,简时初带着叶清瓷下车安步。
走了一会儿,俄然,她听到狗叫声,声音软绵绵的,带着浓厚的奶声奶气,一听就是只刚出世不久的小奶狗。
对狗的深深惊骇,来源于小时候的内心暗影。
就在大狗的利爪顿时搭上她肩膀的时候,她听到大狗又“嗷呜”一声。
树上的花,每一朵都看的那么残暴,那么都雅,如果折一枝下来,叶清瓷只能想到四个字:毒手催花。
水床很柔嫩,坐上去,晃闲逛悠的,像划子在水波中泛动。
叶清瓷只往里踏了一步,看清楚屋里的统统,一下惊呆了。
大狗仿佛被他们惊扰到了,俄然嗷呜低吼着,朝叶清瓷扑畴昔。
那些野狗,欺善怕恶,最爱欺负他们这些手无寸铁,又看起来格外强大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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