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第2页/共2页]
“......”
人类少年没有贰言,得一个新名字有何不成?皇家无情,亲兄弟之间为了好笑的皇位勾心斗角并不奇特,乃至从小一贯交好的兄长也对他生出了防备之心,为了打扫本身前路的停滞,竟然会暴虐地向父皇谏言,以平水患为来由,将他奉上灭亡的祭台。
“必然!”
朗坤对起名这件事非常用心,翻阅了很多圣殿中收藏的人类文籍,才给了人类少年起了个新名字:霍刑。
朗坤发笑,说是借,不如说是偷,也不知把人给急成甚么样了。
如此一来,放弃畴昔的名字算甚么?重活一次,就该改名换姓。
当年偶然中取用的两个字,在今后的光阴里,成了霍刑最好的回想之一――他无罪却获刑,这个刑,是朗坤给的,他甘之如饴。
“如果你不嫌弃,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如何?”朗坤饶有兴趣地发起。
“没驰名字?那我要如何称呼你,叫你‘人类’吗?”
“你可想清楚了?想要在这里活下去,靠的是气力,魔族尚且能被本家残杀,你一小我类,靠甚么在这里站稳脚根?更何况魔族氛围肮脏,长年血魔之气满盈,不是你们人类的凡胎*能够扛得住的。”
“朗坤,过来坐。”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魔尊笑容温暖。
朗坤抽了抽鼻子,仿佛闻到了魔族氛围中长年没法散去的血腥味。
这一代魔尊不常露面,但是朗坤作为他的继任者,倒是常和他见面,印象中这位亦父亦兄亦师亦友的魔尊,是个有着精美端倪的标致男人,他眉眼颀长,常常像是眯着眼打盹的模样,实则比谁都看得清时势,人魔仙鬼四界,他看得比谁都透辟。
相对于人界的缤纷繁华,魔族是绝对的萧瑟瘠薄之地,除了魔物,任何东西都不成能在魔族之地保存下来,哪怕是一花一草一木......以是朗坤也绝对不信赖,一小我类能够在这里活下去,可同时,贰心中也生出了一些不太较着的期盼。
自诞魔池中爬出来的那一刻起,朗坤看到的就是满目如干枯血迹普通的暗红色,就连天空都是永久的日暮傍晚,略微阴沉时能看到一抹来之不易的橘色,但大多数时候,魔族的天空都是红色的,魔气被夹裹在血雾里,到处弥散。
朗坤苦笑点头,“尊主,被您说中了,霍刑他的确呈现了咳血的症状,并且我至今没能想出处理的体例来。”
朗坤再次展开眼,冷酷的眼神扫视了一圈病房,过了好久才想起来本身在哪儿。
但是他们谁都不会想到,他竟然大难不死,落入魔族化魔池中,又被魔族少主救起。
谢过魔尊,朗坤自去取书给霍刑。
就当赌一把吧!朗坤心想。
朗坤依言畴昔坐了,耐烦等了半晌,才听魔尊道:“我传闻,这些日子你收养了一小我类少年?如何,当儿子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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