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页/共9页]
年代日时,如观梅之类推之。
鸟占
十字为成数。平分高低为卦。
断之曰:「巽木为体,干金克之,互卦又见重干,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买卖,固知牡丹必为践毁。所谓马者,干为马也。中午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时序:夏蒲月、午火年代日时、三二七日。
尺寸占
屋舍:东南向之居、寺观楼台、山林之居。
天时:风。
七土
五味:酸味。
谋旺:可旺、可求、宜动中谋、秋占不遂。
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方道:东南。
家宅:安稳亨通、春占吉、秋占不安。
象数易理篇之三
求利:无益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倒霉、竹货木货之利。
求利:山林竹木之财、动处求财、或山林、竹木茶货之利。
姓字:征音、立人旁士姓氏、行位三二七。
神仙亦有两般话,道不虚传只在人。
离南坎北,震东兑西,人则介乎此中。
凡占色之青者属震,红紫赤者属离,黄色者属坤,红色属兑,玄色属坎之类是也。
求名:驰名、宜文职有风宪之力、宜为风宪、宜茶果竹木税货之职、宜东南之任。
互卦起例
植物:羊、泽中之物。
姓字:角音、带木姓人、行位四八三。
静物:木竹、萑苇、乐器(属竹木者)、花草繁鲜之物。
断曰:「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客未几者,坤土独立,无同类之卦气也。酒不醉,卦中无坎。味止黍鸡者,坤为黍稷耳。盖卦无相生之义,故知酒未几,食品不丰也。」(系声音占例)
宅兆:宜东南边向、山林之穴、多树木、秋占倒霉。
植物:鸡、百禽、山林中之禽、虫。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人事:温和、不定、鼓励、亨通三倍、进退不果。
五色:白。
地理:郊野、乡里、高山、西南边。
五色:青、绿、碧、洁白。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时价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稀有乎?」先生曰:「莫不稀有。且因问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干,为上卦。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姤。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干。逐与客曰:「怪哉,此花明日中午,当为马所践毁。」众客惊诧不信,次日中午,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相啮,群至花间驰骤,花尽为之践毁。
干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占植物
以上并是先得数,以数起卦,所谓天赋之数也。(系书画占例)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
婚姻:贵官之眷、有申明之家、秋占宜成、冬夏占倒霉。
中有神明司祸福,向来切莫教轻传。
震、巽木旺于春,离火旺于夏,干、兑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土旺于辰戌丑未月。
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消平仄声调子之,止用字数。如字数均平,则以半为上卦,以半为下卦。又合二卦总数取爻。
宅兆:宜向西北、宜干山气脉、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贵、夏占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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