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地魔现,双目露凶光[第1页/共2页]
而眼下,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只是凭推断猜想的,至于对方姓谁名谁,有甚么本领,这么做有甚么目标,那是一概不知。两相对比,孰强孰弱高低立判。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不是傻子,这么缺心眼的事情两人天然不会去干。当下,两人略作合计,还是先出了这地儿才是当务之急,若想找回场子,那也得回家取了家伙,白手白刃的,如何算都是自个亏损。
如何就没想起来是这个东西!
循着那响声,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前一后就转到了坟后。只见这坟前无碑后知名,新土袒护,明显是一座无主新坟。而那坟丘左下方却被人掏了个水桶粗细的大洞穴,那嘭、嘭、嘭的怪声,恰是从那洞穴深处收回来的。
这条拖拽的陈迹直直往前,一向延长到了远处的一处新坟火线,才不见了踪迹。
此时,月冷星稀,阴风嗖嗖。
这类长着血瘤的野狗,因为长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的话就别想活了。它的特性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早些年因为前提所限,贫民的便宜薄棺,最好的不过是”三寸柏木板”,棺板被这类狗,用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继而拖出棺材来吃掉。
虽说,人各有志,但这盗墓的人不但盗窃财帛,另有些缺德阴损的人,会在盗墓的时候损毁墓主的尸身,让人身后也不得安生,如此说来确切是为人所不齿的活动。
先前,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向觉得是有人在用心设想,但到了这个时候却又不敢必定起来。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踌躇着,是不是要畴昔看看。
古往今来,有人灭亡,就有人盗墓,能够说这盗墓一行存在了几千年的汗青了。
等胡不归两人走出这“鬼打墙”的时候,两人再转头一看,顿时将两人惊出了一身的盗汗。先前我们说了,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走进这地的时候,入眼处是一条通往黄河岸边的通衢,而路的两边则是比人高的芦苇。而此时两人再看,却见那路也不是那路了,那芦苇也不是那芦苇了。取而代之的是满地的新旧坟头,另有那满眼望不到头的乱树荒草。
这处乱草上面较着的有被踩过拖拽的陈迹,中间另有几个巨大的梅花印记。如许的梅花印记,普通来讲,只属于那些猫狗之类的植物统统。但胡不归实在是想不出来,在这张家集能有甚么样的猫狗,能将一个一百多斤死人拖走,并且还拖行了这么远的间隔。
今儿个接连碰到诡异的事情,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能够说是憋屈非常,现在再听到那渗人的响声,内心竟然不如何惊骇了。当下两人一合计,便做了畴昔看看的筹算。
胡不归一看,不由得心中悄悄叫苦,双眼瞪的浑圆。
传闻,在乡间山野间有种专吃死人死尸的野狗,这类狗鼻子很灵,能闻着几十里外死人的尸味。它们牙尖爪利,能在土坟上刨洞,刨到棺材了,就用脑袋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并且这类野狗体形庞大,生性残暴,吃多了死人的肉和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偶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大活人,也常常会建议狠来,直接扑畴昔撕咬至死。
似是为了证明胡不归的猜想,就听那坟侧的洞穴里传出一阵巨响,紧接着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洞穴里探了出来。那张脸的脑门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胡不归二人。
“师兄,你看这地上有很较着的拖拽陈迹。不过,看模样不太像是报酬的。”
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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