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富贵之野望[第1页/共3页]
“魏公可在府中?”秦琼问道。
“不错,战阵之上,死生难料。以是我才把繁华小兄弟安排给我那兄弟程咬金。你们不晓得,我那兄弟在瓦岗军中有一外号‘程狐狸’,他但是个只占便宜不亏损的主。每次军中发饷,别的营或有完善,但他的营向来都是实额发放,不过他爱兵如子,从不肯亏了部属,是以他们营里的兵士报酬也是最好的。而行军兵戈之时,他机灵多变,常常能够化险为夷。繁华小兄弟貌愚实智,很有我那程咬金兄弟的几分风采。”
“没事,没事,没事……”王小麦抽搐着脸说。
“哦,莫非单将军也是咱齐郡老乡吗?”王小麦猎奇地问。
“卑职不知。”
“小麦哥,你踢俺干啥?”繁华挠了挠头。
“……”这就叫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有些人,你和他下一样的工夫,人家获得的成绩就比你多,这是最让人愁闷的事。
“繁华儿……”
“哦?”这个说法王小麦还是第一次传闻,本来汗青上实在的程咬金竟然是一个老狐狸,这实在和演义小说中粗狂纯真的形象不符。不太小说中仿佛说他活到了一百多岁,固然不晓得是真是假,但能够在残暴的封建王朝政治斗争中得以善终,申明他绝对不是一个简朴的人物。算了,归正时候还很长,还是渐渐再劝繁华改主张吧。
王小麦两辈子加起来也没骑过一次马,左三圈右三圈都快把马转晕了,还是没有踩上去。那匹马仿佛也不耐烦了,不断的拿前蹄刨着空中,仿佛在催促他从速上来,别华侈老子时候。
“你觉得行军兵戈是小孩子过家家呀,要死人的。”并且王小麦没说出来的是,瓦岗军这支现在囊括全部中原的雄师,终究必定失利。这个启事,当然不能当着秦琼的面说出来。
“你甚么时候学会的骑马?”
“对了,单二哥哪去了?”秦琼问道。
“对啊,也没甚么难的嘛。”繁华老诚恳实的说。
“小麦兄弟不会骑马?”秦琼等了半响,也不见他上马,惊奇的转头问。
“小麦兄弟,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程咬金,”秦琼在一旁举荐道,“咬金,这位是王小麦兄弟,俺此次回家祭祖熟谙的,和俺同是历城人。小麦兄弟跟你我分歧,人家但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咱都是齐郡老乡,今后同在军中当相互照顾。”
“噗”王小麦一口茶水喷出了两米远,恨铁不成钢啊,气得他一脚就踢的繁华的腿上。
穿行在各种营帐之间,举目望去,驻军的数量漫山遍野,不成计数。金墉城比料想的要小的多,昂首就能看到城墙的绝顶。不过金庸城虽小,但倒是城高池间,夯土的城墙沐浴在落日的金光里,顿生沧桑庄严之感。
繁华的人生目标是能吃饱饭,胡想是能每天吃肉,现在实现人生胡想的机遇就在面前,以是他毫不踌躇的承诺了:“行,俺跟你干了。”
“嚯……”程咬金顿吃一惊,又仔细心细的打量了繁华一番,“繁华兄弟固然看似肥胖,但四肢苗条,骨架又大,如果能在军中,过两年便是又一个万人敌的虎将。”
“进账干说话有啥意义。”程咬金唤过身边的侍从,“阿谁谁,你去把罗士信将军叫来,再进城买几坛好酒,我们几个齐郡同亲边喝边说。可惜了,单二哥不在……”
几人说着话,便有军士进账在地上铺了一张草席。这些日子以来,最让王小麦受不了的,不是粗茶淡饭,也不是麻布草鞋,而是这个年代的家具。浅显的庄户人家,有几件粗制的低桌子矮板凳就很了不起了,最要命的是用饭的时候都坐在席上。老太爷是个读书人,对礼节的要求非常严格,用饭的时候是标准的跪坐。幸亏王小麦的脚部有伤,老太爷才答应他单腿盘膝而坐,要不然好好的脚也得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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