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经济政策与马来人经济支配地位的形成[第2页/共4页]
与新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相干的一些当局尽力,独立以来一向在停止着,新的经济政策与以往比拟,其分歧之处就是在信任制生长战略下,当局通过实施国度本钱主义,对经济社会生长过程施加全面的强迫性干预。正如有关学者所指出的,新经济政策本色上是一项以信任制为根本的奇特生长战略,这项战略有两个根基特性,这就是:第一,对财务开支、资本分派和投资重点的挑选是遵循信任办理人所定的前提和体例,在没有合作的环境下做出。第二,经济资本的节制权和具有权被分开,节制权把握在信任办理人手中。信任办理人则由两个阶层构成,第一阶层即上层是一小撮制定政策目标的政治决策者,第二阶层是他们上面的一大群大众办事官员和事情职员,他们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卖力实施、推行和监督各项信任轨制下所制定的打算和工程。
在实现社会重构过程中,一项新法律的影响是不成低估的,这就是1975年当局公布的《产业调和法律>( the Industrial Co-ordination Act of 1975),法律加强当局对制造范畴的节制,要求该范畴内股东基金达RMlO万以上,雇用25名工人以上的非马来企业,须让渡起码30%的股权给马来股东;马来人在企业工人中所占比例也要合适马来人丁的比例,即起码50%。该法律因为遭到华人和本国企业的反对,1977年做了点窜,“在新的前提下,股东基金达RM25万,雇用工人达25名以上企业,必须获得制造业执照,牢固投资额在RM50万以上的企业,必须遵循土著30%股权停止资产重构。”“华人企业界遍及以为,该法律是新经济政策各项办法中最残暴的。”20世纪80年代初Dr Mahathir Mohmad出任辅弼后,另一项对实现社会重组目标起直接影响感化的政策亦在酝酿当中,这就是私有化政策(私有化的目标主如果马来人)。1981年,当局为履行新经济政策的支出,占当年GDP的19.7%,已成为庞大的承担。这是促使私有化政策出台的首要启事之一。而20世纪80年代慢慢开端的私有化在使国度节制的财产转移给马来人的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首要的感化。
仅就半岛马来西亚住民的糊口状况而言,到1970年另有49.3%的家庭支出处于贫苦线(按每人每月为M$33计)以下,此中,约75%为马来人。当年马来人的大多数人丁还漫衍在乡村,都会人丁约占28%。当场区而言,以马来报酬主的北部各州如吉兰丹、丁加奴、玻璃市和吉达,即便在新经济政策实施后,也未能及时窜改其掉队状况,当然这与当局的经济开辟项目漫衍不均衡有很大干系。以是,当局的消弭贫苦的任务主如果针对马来人乡村和农业地区而停止的,并且也以实施农业开辟项目为主,详细包含让马来农夫获得地盘、无形资产,为他们供应培训和大众设施。早在1969年“五一三”事件产生之前,在帮手马来人生长经济方面,马来西亚已建立了多少当部分分,并实施了很多有力的办法。20世纪70年代,这些部分和办法仍在持续阐扬感化,但结果还是表现得较为迟缓。以是,1981年Dr Mahathir Mohmad任辅弼后,便进一步加大了消弭贫苦的力度。1984年,当局制定了国度农业政策(the National Agricultural Policy),目标是通过进步地盘操纵效力,为农夫供应支撑办事,来复兴农业。到1988年底,在联邦地盘开辟局(FELDA)等部分的尽力下,通过地盘开辟,共在2072290公顷地盘上安设了224700农业人丁。仅从1986年到1990年间,在落实国度农业政策中,就有共782197公顷地盘新投入出产,另有116000公顷地盘获得重新修整,另有802000公顷地盘获得新的开垦。别的,借助农业开辟项目(the InSitu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Programmes/IADP),又有342000公顷地盘被开辟利用,该项目还特别为小型橡胶园主和稻农供应了技术、根本设施以及配套办事等,以此来进步其出产率和增加支出。成果在半岛马来西亚,农业贫苦家庭从1970年的58.70%降落到了1989年的19.3%。此期间,乡村青年进城务工和妇女插手事情,都抵消弭农夫贫苦题目起了无益的感化。不过,新经济政策期间,在消弭贫苦方面固然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地区和部分不平衡题目,如前述以吉兰丹为主的北部诸省以及padi农夫与小型橡胶、椰子莳植者的贫苦题目都未能获得很好的处理。不过,这一期间非马来族群的贫苦题目,如新村的华人、园丘的印度工人以及原始马来人(Orang Asli)的糊口困难状况,也获得当局的承认和正视,并在教诲、卫生、文娱设施等方面有所改良。不过,东马两州浩繁土著族群的贫苦题目仍较严峻。以是,处理贫苦,在马来西亚的后新经济政策期间,仍然是其所面对的一项耐久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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