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初代网红[第1页/共3页]
“好的,内森,我看完这段就去。”女孩很不买账,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
这让李铭城俄然感觉本身很像一个网红。话说这一世的初代网红就是本身没跑了吧?
I_reckon_it’s_again_my_turn
男生的音质不算特别出众,起码不是那种一听到就会让人面前一亮的声音,相反,他的声音里还透着一股变声期男孩特有的沙哑。
It_can_not_wait
“嗯,明天呢,我给大师带来一首我本身写的歌,”屏幕里抱着吉他的华裔男孩道,“歌名是《I'mYours》,但愿你们会喜好。”
歌声好,词好,旋律更好。
吉他声响起,轻柔的扫弦和清脆的切音编织而成的旋律从声响里传出来。
女孩歪着脑袋奇特地看着他,伸脱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内森,内森?嘿,你在想甚么?”
“如何了?”内森终究回过神来。
“你不是说要去事情了吗?”女孩迷惑地看他。
Well_you_done_done_me_and_you_bet_I_felt_it
But_divine_intervention
李奥,明天上午,我在老处所等你。
愣了好半晌,女孩才反应过来,惊奇隧道,“等等,你是说你要签下他,当歌手?”
从纽约返来已经有好几天了。李铭城早已从纽约之行的打击中缓了过来。
“……”内森感受本身心脏上被捅了一刀,愁闷得想吐血。
To_win_some_or_learn_some
“不然呢?我说的还不明白吗?”内森没好气隧道。
“李奥,本来他叫李奥?真是个好名字!”内森表示地很冲动。
作为一个音乐制作人的灵魂在内森的脑海里吼怒。
“干吗?当然是签下他!”内森几近是叫了出来,“嘿,信赖我,如果这首歌真是他写的,就凭这一首歌,他就能比亚伦卡特还红!”
公然,又是阿谁让他讨厌的华裔小子。
李铭城感觉他现在就是如许。既然夸下了海口,那么就不能被别人看扁了。
哟,还本身写的歌!我到要看看你能写出甚么货品来。
“就是阿谁华裔小子!”内森指着电脑急道。
在这段时候里李铭城最高兴的事就是在Youtube上一一答复旁观者的留言。此中有两个ID让他印象深切,一个叫艾米,她活像个粉丝,李铭城公布的每个视频下她老是第一个留言,并且热忱得让李铭城有些受宠若惊。
Before_the_cool_done_run_out
……”
他特别不睬解女孩像个狂热的粉丝一样的行动,这让他感受本身很失利,本技艺下的歌手不喜好像杰克逊,玛利亚,菲斯希尔那样的大牌明星,反而对一个不入流的专业歌手这么入迷,这让他很思疑本身的歌手是不是赏识程度出了题目。
纳什维尔,大机器唱片公司。
“内森,你如何了?抱病了吗?”女孩歪着脑袋看他。
“你要干吗?”
…………
内森听着好像恋人私语娓娓道来的情话般的暖和歌手,沉醉地眯起了眼睛。仿佛之前说出“也不如何样”这句话的人并不是他。
奉求,女人,你但是顿时就要发本身的同名唱片了!你要成为一个明星了!这类不入流的野生翻唱歌手值得你每天守在电脑前吗?关头他还是个华裔小子,今后如果被你的粉丝体味了这段黑汗青,他们但是会粉转黑的!
“……
这很普通,不是吗?有英国留学经历的李铭城一向都很清楚,在白人社会,华人想要获得胜利常常需求支出平常白人数以倍计的尽力和艰苦,程龙李联杰和李晓龙就是再典范不过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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