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抽丝(下)[第2页/共2页]
在内环之地中阿谁远比这里更加当代的处所,为了活命,和对抗那些从不在外界呈现的可骇魔兽,人们都需求学会更多的本领才气活下来。
走到书桌边,倒了一杯水发明是冷的,他踌躇了一下,还是喝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过了一会,他回身走到了那扇窗户边,推开窗扉向外看去。
夜有些冷,风吹过,寒意砭骨。
不知如何,季候俄然表情好了起来,哈哈笑出声,然后把身子伸出窗口,在黑夜中对着文云挥了挥手,笑容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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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豪奢,哪怕如季候如许的人族顶尖人物都很少看到过。
季候嘲笑一声,道:“不必了,我叫他们过来,也是为了帮他们一把啊。”
如此多的黄金挂在躯体上,换做是浅显的人族大抵都吃不消这份重量,但是对天生体质强健的荒族人来讲,倒是能够等闲地接受下来。因而他们肆无顾忌地夸耀着他们的财产,张扬得没法无天。
这些荒人恰是白马部落的首级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就是部落中的贵族世家,他们头戴传统风俗中的红色头巾,一身白衣是白马部落的传统服饰,但除此以外,他们身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一点与荒族人有关的东西了。
文云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后浅笑道:“不管如何说,送壮丁人丁的事他们竟然承诺得这么痛快,公然,黑龟大人法眼无差。”
“那是。”季候嘲笑了一声,道:“一千斤金子,就足以拉拢三百条荒人壮汉的性命,真是好买卖啊。现在想想,老子之前年青时,对着圣城发下重誓,然后出城死战,出世入死、刀山火海里折腾过来,每杀一个荒人脱一层皮,鬼门关里走一遭的景象,真的的确就像是一个笑话!”
他们一身豪华,庞大的金链缠绕在他们的脖子上,每只手腕上佩带了七八个金光闪烁的金镯,腰上也镶满了珍奇宝石的金腰带,乃至就连他们的靴子都是金光闪闪的。
远远的,还能够听到一点那些荒族人特有的大嗓门所说的话语声,他们的声音降落沙哑,说的人族话磕磕绊绊,但这统统都涓滴不能袒护他们的高兴之情。
他站在窗边,看着那些在黑夜中矫饰着豪侈的白马部落的人,叹了口气,摇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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