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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迹之大荒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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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抽丝(上)[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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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地从地上坐起,感觉脸上有些湿漉漉的,伸手一摸,感受大抵是露水,而不远处的马匹也站了起来,打了响鼻,不断踱步,看起来仿佛有些不安。

白马部落相称敷裕,这与大荒漠上绝大多数非常原始、蛮横和贫困的部落有很大不同。形成这类环境的启事是白马部落所占有的地盘就在西三神河边上,地盘非常肥饶,并且在这里另有全部大荒漠上最着名的马场。

半夜的时候,殷河是被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惊醒的。

在分开圣城前,殷河已经被奉告了很多有关本身巡查分内事的先容,而在出城以后与那位老前辈何秋林一同业走的两天里,托季红莲送给他的那包大钱的福,何秋林也奉告了殷河很多在圣城中不会晓得的事情。

殷河偶然候会想,曾经本身也是此中一分子的这些人,大抵和白马部落也有些像吧。

像白马如许的荒族部落,实在已经从本来的荒族人中演变了,再没有先祖那种凶悍、热血、狂野的脾气,变得暖和起来。当然,这类窜改是好是坏无从提及,或许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们变得更加享用糊口,更加敷裕文明,更好打交道了,起码人族是喜好如许的部落的。

殷河所卖力的这一片处所,核心肠带就是荒族中的白马部落。

正如他当初所说的,根基上也就是沿着白马部落的地盘边沿绕一圈就是了。在白马部落的四周,也在殷河卖力地区以内的实在另有四五个部落,不过都很小,远不如白马部落,又穷又弱。

人族的强大和富庶,光从圣城和那座大金字塔就能看得出来,他们付出给了白马部落不计其数的财帛,让这个部落在大荒漠中成为了富得流油的发作户。

只是,在大荒漠上最不值钱的永久都是荒人的性命,他们就像是野草,一波接着一波,热血被砍出,溅洒在田野,又哺育了下一代的种子。

他们对圣城以外的天下一无所知,只要分开了圣城那堵高墙,分开了家属对他们的庇护,他们就必死无疑。

又穷又弱的小部落,一样也原始而蛮横,固然因为他们太小太不起眼,人族乃至都没有派兵去剿除他们,但是这些部落对人族的敌意,却反而比被人族攻打过的白马部落更强十倍。

那句话他是笑着问的,但是何秋林则是盯着他的眼睛,一向看到殷河的笑容没了以后,才渐渐地点了点头,道:“真的。”

他一小我走了两天,入夜了,还剩最后一段路。

大荒漠上的各种伤害,这块地盘上的地理山势、河道漫衍,那里能够歇息,那里能够躲藏,那里绝对不能靠近,以及看到甚么拔腿就跑,头也不要回一下,保命为上。

他所走的线路是最安然的,既避开了强明白马部落的地盘,也游走在几个小部落的裂缝间,制止和他们产生抵触。不过在这片荒漠上,还是有很多其他的伤害,除了形形色色伤害的物种猛兽,此中最可骇的就是荒盗。

※※※

殷河在巡查中并没有规定必然的线路,究竟上,大荒漠上很多处所都是一望无边的田野,真要跑起来到处都是路,不过如许也很轻易迷路。

只要明天走完便能够回到圣城,完成本身第一次的任务,然后获得五天的歇息时候。

荒盗现在看起来已经像是全部大荒漠上的毒瘤了,不止是人族,就连像白马部落如许的强大富庶部落都非常讨厌这些人。

之前的前辈们实在早就总结出了非常成熟且有效的巡查途径,何秋林也已经教给了殷河,并实际带着他走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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