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疯狂[第1页/共3页]
屠夫说不杀人,就划一于浅显人说今后再也不吃大米饭一样敬爱。
除了肥胖,不会打斗以外,肥龙还怯懦怕事,纯粹的,典范的没种男人。
记得有一次在南非一处丛林做任务。
能够说,那把加特林就是屠夫的老婆,秦天要拆了他的老婆,屠夫能不跟他玩命嘛!
秦天自问做不到。
除此以外,肥龙也有个专业爱好――喜好研讨,设想新兵器。
接着,又嘿嘿笑道。“我不怕血压高,我就怕你搞我去练习。”
究竟上,除了秦天这颗领袖以外,狼牙雇佣军军团,就属肥龙的功绩最大,也是肥龙最为可骇。
“好了,都散了,晚点咱在筹议一个对策,眼下,我还是先帮你们把屁股擦洁净再说。”
屠夫不是武者,但胜在天生神力,最可骇的是他的杀伤力。这家伙的确就是个灾害!没有国度会欢迎他。
然后就是屠夫。
每一次干仗,他必定会冲在最火线,并且,打到纵情处,他必定会单手慎重机枪,站着一顿狂扫。仇敌太多的话,乃至,一手扛着一步重机枪。
秦天的感受比较好,但偷袭手比的不是谁更准,而是谁更有耐烦。
“啪!”
当然,如果小觑了百变妖女,那你就离死不远了。
并且扫射完一轮以后,必须改换枪管,不然轻易发热,崩坏。而屠夫的那把加特林,扫一天枪管都不会崩。
扳手藏在树梢上筹办偷袭目标,一等就是一个礼拜,七天六夜,他吃喝拉撒全在身上,愣是没下过树。乃至有两条毒蛇在他太阳穴边媾和,他都没眨过一下眼。
这个大要上看起来娇滴滴,甜美敬爱的软妹子,实际上是个变态女男人……估计今后是嫁不出去了。
就拿加特林来讲吧!连枪弹,弹夹,机枪一块算在内,最起码也有两百来斤,再加上,他身上背着弹夹箱。左手如果在提着一把重机枪的话,最起码也超越五百斤,这家伙一点都不会感觉累。
就高科技。
但你要觉得他一点用处都没有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
秦天来到屠夫身边,昂首瞻仰着海拔高度近两米四的屠夫。“就你这头蠢熊最难办了。这里是中原,不要滥杀无辜,不然哥哥我很难做的。下次再杀人,提早给我打个陈述,不然,我拆了你的加特林。”
这团肉球是个电脑妙手。
秦天的偷袭技术,就是扳手教的。
陆希瑶固然生的娇小敬爱,但她的武力值也不低。
秦天一脚踹肥龙屁股上,笑骂道。“你丫的!都这身板了还偷懒。赶明儿我给你盖个猪圈,明天你就住出来吧!再肥下去,三高全上来了。”
这家伙见了血就跟打了镇静剂似的。
归正秦天是不敢坐她开的车。
屠夫一本端庄,目视火线。半响,他扭过甚来,瞪眼道。“笑甚么笑,再笑打爆你的牙。”
屠夫浑身一个激灵,没敢再吱声了。
临走前,还不忘割了对方的子孙根。
因为他浑身高低,统统的东西都能够是高科技兵器。比如挖耳屎的挖勺,向来没扑灭过的卷烟,打火机,车钥匙,连名片都能爆炸……
扳手没吱声。
陆希瑶笑了。
屠夫脸上横肉一抖,喉结爬动,倒是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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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龙笑了。
要比武力值,就属于肥龙最没用。
狼牙军团每次做任务时所照顾的先进兵器,比国际上其他佣兵团最起码先进十年,比中原海内特种兵标配的设备,先进三十年。
只要赐与他充足的时候,白宫的那位,他也妙手到擒来。
屠夫这外号一听就晓得。
这五小我中。
其次是扳手,这家伙是个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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