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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领主[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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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上,现在的‘领主’早已经不复当年的风景,在几百年前的当代,诺德领主会调集部落的懦夫,个人去劫夺,分派战利品,措置领地内的胶葛,伯爵既是领地的办理者,也是军事魁首。

马车在路上走了三天,这三天里他跟那老猎人逐步混的熟了,晓得了他的名字叫米洛克,他很喜好听老猎人报告诺德人的当代传说,这些传说严格上讲已经被从官方记录里删除了,但是口耳相传倒是没法被禁止的,只不过在这过程中那传说的内容有多少被扭曲和窜改就不为人知了。

肖恩决定先在镇子里住上一两天,探听一下四周的环境再说。

“哦,你说橡树谷,那边曾经是当代祭司们献祭众神的处所。”

肖恩耸了耸肩,“还行吧,不过我之前听过一句老话,‘最高超的猎人常常都是以猎物的身份呈现的’,以是对于打猎这类事情,没有需求的话,我并不筹算尝试。”

不过在亲目睹证了镜中幽灵、湖中仙女等超天然的存在,他对这些陈腐的传说也多了几分兴趣,说不定这个天下真的存在陈腐的神灵,诺德人神话传说中的各种奇异生物,也一定就不是真的呢。

只要花上五个铜币,就能买满满一大杯,肖恩给本身买了一杯酒,杯子也是用橡木做的,杯子的握柄光滑发亮,看起来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杯子的正面另有一个简练的熊脸浮雕,看起来很有艺术感。

拉格纳对劲的咧了咧嘴,“你叫甚么名字,喜好看风景的人?”

拉格纳说着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子闻了闻,也不嫌弃,直接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了肖恩。

诺德福森在舆图上显现的是一座都会,但是亲目睹到了,却发明充其量算是个大一点的镇子,就坐落在北风丛林的边沿,木头的围墙环抱着镇子的核心,一栋栋板屋耸峙与此中,这些板屋都是诺德人的气势,简练,粗暴,但非常坚毅。

他冲着老猎人举了举杯子,老猎人也冲他咧嘴笑了笑。

除了一条贯穿了镇子的大道,全部镇子几近都被包抄在了丛林当中。

贩子的火伴却仓猝出来打圆场。

他朝着四周扫了一圈,很轻易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阿谁斑白胡子的老猎人米洛克正在和几小我拼酒。

“看起来你们这打猎是个高危活动啊。”他如有所指的说道。

贩子不觉得然,“所谓的神灵底子是不存在的,理性在上,学会的学者们早已经证了然这一点,这是确确实在的印在报纸和期刊上的,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和你那虚无缥缈的神灵是全然分歧的,我猜你必然连字都不认得吧,也难怪会把这类胡言乱语当作真谛来鼓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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