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不如人[第2页/共2页]
“来源不明的东西我不要,谁喜好就拿去,别在我这里放着。”
看到小巧板起小脸,琳琅噗哧笑出来,几枝花罢了倒也无所谓,这类玉盘盂不是哪家都有的,又是就在这四周,说不定就有人能猜出来出自那里,与其被下人们传来传去,影响到金家蜜斯的名声,还不如打收回去。
前次她便是在这里看到那两句李贺的诗句,当时并没有多想,可此次看到诗句上面多出一条横批,这才想到,那位在此处写字的人不但胆量大,很有能够另有轻功。
要想在上面写字,除非是写字的人飞身上去,用最快的速率写完再落下来。
单是那两句诗倒也罢了,成年男人也能写上去,可这横批倒是在飞檐上面,这个位置想架梯子很难,并且还很伤害。
她从身上取出水袋子,坐到雾亭里,一边喝水一边赏雾。
小巧承诺着,重视力却仍然在屏风上,琳琅摇点头,这个小堂妹做事情这么专注,倒像极了三叔,可惜父女缘浅。
小巧坐的这处恰是雾亭后背,也就是临着山谷的位置,雾亭建在山崖上,远了望去腾空而建。胆量小的也只是站在雾亭内里远眺风景,小巧胆量大,又想看上面的山谷,这才坐到边沿之处。
“这些花扔了倒也可惜了,你们拿到前院去,谁若喜好就拿去吧,就是不能往五mm和我的院子里放,今后你们都长点记性,再有这类来源不明的东西,哪个也不能收。”
的确是见过三次,但那是她见了人家三次,人家可没有见过她。
虽是夏季,可山上要比山下风凉很多,小巧一起跑到雾亭,竟然没有出汗。她估摸着此次比前次用的时候更短了。年纪小就是有好处,宿世的技艺和体能规复得也很快,她影象中,上一世她十二岁时,轻身工夫远不如现在。可惜想要达到宿世临死前的水准,还差得太远。
此次她没有再去那处有泉水的处所,免得再碰到顾锦之阿谁神经病。她只想去雾亭,她喜好看那片白雾蒸腾的山谷。
笔迹苍劲矗立,又如蛟龙出海,和那两句诗词的笔迹不异,明显出自一人之手。
但凡是练武的人碰到这类事都会有如许的无法,那就是四个字――技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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