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碧血剑(1)[第1页/共4页]
中国人的文艺观,耐久以来是“文以载道”,那和中世纪欧洲暗中期间的文艺思惟是分歧的,用“善或不善”的标准来衡量文艺。《诗经》中的情歌,要牵强附会地解释为讽刺君主或称道后妃。对于陶渊明的<闲情赋>,司马光、欧阳修、晏殊的相思爱恋之词,或可惜地评之为白璧之玷,或美意地解释为另有所指。他们不信赖文艺所表示的是豪情,以为笔墨的独一服从只是为政治或社会代价办事。
武侠小说只是表示情面的一种特定情势。作曲家或吹奏家要表示一种情感,用钢琴、小提琴、交响乐、或歌颂的情势都能够,画家能够挑选油画、水彩、水墨、或版画的情势。题目不在采纳甚么情势,而是表示的伎俩好不好,能不能和读者、听者、抚玩者的心灵相相同,能不能使他的心产生共鸣。小说是艺术情势之一,有好的艺术,也有不好的艺术。
为了使得读者易于辩白,我把我十四部长、中篇小平话名的第一个字凑成一副春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短篇《越女剑》不包含在内,恰好我的围棋教员陈祖德先生说他最爱好这篇《越女剑》。)我写第一部小说时,底子不晓得会不会再写第二部;写第二部时,也完整没有想到第三部小说会用甚么题材,更加不晓得会用甚么书名。以是这副春联当然说不上工致,“飞雪”不能对“笑书”,“连天”不能对“神侠”,“白”与“碧”都是仄声。但如出一个上联征对,用字完整自在,总会选几个比较成心机而合规律的字。
“金庸作品”新序
翻版本不付版税,还在其次。很多版本粗制滥造,错讹百出。另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写及出版武侠小说。写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于充满无聊打斗、色情描述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湾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笔名出版发行。我收到过无数读者的来信揭穿,大表气愤。也有人未经我受权而自行点评,除冯其庸、严家炎、陈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当真其事,我深为拜嘉以外,其他的点评多数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幸亏现已停止出版,出版者报歉补偿,胶葛已告结束。有些翻版本中,还说我和古龙、倪匡合出了一个上联“冰比冰水冰”征对,真恰是大开打趣了。汉语的春联有必然规律,上联的末一字凡是是仄声,以便下联以平声末端,但“冰”字属蒸韵,是平声。我们不会出如许的上联征对。大陆地区有许很多多读者寄了下联给我,大师华侈时候心力。
我写这套总数三十六册的《作品集》,是从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后约十5、六年,包含十二部长篇小说,两篇中篇小说,一篇短篇小说,一篇汗青人物评传,以及多少篇汗青考据笔墨。出版的过程很奇特,非论在香港、台湾、外洋埠区,还是中国大陆,都是先出各种百般翻版盗印本,然后再出版经我校订、受权的正版本。在中国大陆,在“三联版”出版之前,只要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一家,是经我受权而出版了《书剑恩仇录》。他们校印当真,依足条约付出版税。我依足法规缴付所得税,余数捐给了几家文明机构及支助围棋活动。这是一个镇静的经历。除此以外,美满是未经受权的,直到正式受权给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三联版”的版权条约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满,今后中海本地的版本由广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粤邻近,停业上便于相同合作。
我初期所写的小说,汉人皇朝的正统看法很强。到了前期,中华民族各族一视同仁的看法成为基调,那是我的汗青观比较有了些进步之故。这在《天龙八部》、《白马啸西风》、《鹿鼎记》中特别较着。韦小宝的父亲能够是汉、满、蒙、回、藏任何一族之人。即便在第一部小说《书剑恩仇录》中,配角陈家洛厥后也对回教增加了熟谙和好感。每一个种族、每一门宗教、某一项职业中都有好人好人。有坏的天子,也有好天子;有很坏的大官,也有真正珍惜百姓的好官。书中汉人、满人、契丹人、蒙前人、西藏人……都有好人好人。和尚、羽士、喇嘛、墨客、军人当中,也有各种百般的本性微风致。有些读者喜好把人一分为二,吵嘴清楚,同时由个别推论到全部群体,那决不是作者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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