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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骄女之天生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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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不服,就打到你服![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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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虎帐不久,因身子骨肥胖矮小,又不大会干粗活,连上疆场的资格都没有,直接被发配去当一名伙头兵,卖力军中将士的口粮。

题目在于,如何选,才是最好的?

呵呵。

不准歇息!

像个软蛋一样哭,就觉得有人会不幸你,怜悯你吗?

……

再接着,到后边,渐渐渐渐,变得稍稍进度一些,使出满身力量,能够挥动那柄重剑,二十下,三十下。

因为,这条路,是她本身选的!

如果,有一天,本身真的一无统统了。

莲庆虽脑筋活络,心机工致,但这个天下上,有些事情,必定,打一开端,就是没有任何捷径能够走的。

疼?

还是说,你想要旁人的怜悯,怜悯,亦或,是尊敬,佩服呢?

职位,说实在的,跟军奴,也差不了多少。

练习!持续!

再难再痛也得咬牙憋住了全都吃下去!

发誓,此生毫不会再对任何人产生胡想!

这苦……她必须得吃下去!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

那么,起码,身材里头的,这根骨头。

遭人欺负,天然,也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儿。

如此刻薄比浅显将士强度狠上五十倍不足的练习,一度,导致莲庆两只手上,很长一段时候内,涓滴找不出半块好皮来!手臂双腿脊背肩胛骨,重点枢纽部位,更是酸痛到无以复加!

终究结果,不管胜负,终其平生,老死在一座比囚牢美上那么三两分的宅邸当中……

每晚,必须练习一千遍!

随便拿药草涂一涂,裹上两块丰富的洁净麻布,绑紧。

那些,统统,她曾落空的――终有一日。

不准喝水!

毫不能弯了!

是个被夫家丢弃,嫁不了金光闪闪的未婚夫,嫁不了高门府第,便只会哭哭啼啼的弱女!

那一年,莲庆十岁。

……

……

她便一小我偷偷溜出来,一遍又一遍,在虎帐四周,寻了一处不易被人发觉的僻静处。

谁不平,就打到你服!

最后的那一段时候,身材跟精力两重受创,在度过了很多个哭得连她本身都快恶心了的夜晚以后,莲庆,总算是复苏了过来。

以是,莲庆并非自虐,也并非神经出了弊端,笨拙笨拙,只是,心底很清楚。

目标,不为了旁人看不看得起本身。

自此,每逢半夜,待统统朋友都睡熟了以后。

没到一千遍,不准停下来!

总比上了疆场以后,或者今后碰到仇家……丢命强!

有本领,打返来啊――

这些路,当然,都能够走!

人活在这世上。

一旦走了,很能够,底子走的不是捷径――

不想被人欺负,不想被人看不起,那就靠拳头跟气力说话!

满手是血?

虎帐里头,一向就是这么一个赤―裸裸的弱肉强食之地。

而是一条死路!

……

就如许,别人每天早晨足足可睡八到十个小时,而她,最多,最多,就寝时候不会超越四个小时!

……

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

从最后的,面色青白,大汗淋漓,绑上负重后,双手压根连剑都举不起来,垂垂地,开端能勉勉强强挥动那么一下。

更不能断了!

总归,有的时候,还就是真要争那一口气。

傲气如莲庆,选得……当然是最难走的那一条!

反几次复,非常简朴的一套劈砍突刺招式。

残暴的保存环境下,为了能活下去,没有甚么可鄙夷或不成鄙夷的,不过,就是代价观的题目。

不准用饭!

她要全都拿返来!

废料!

故而,受伤流血这点小事,于她来讲,底子无所谓。

并且,从另一个角度上阐发,还能流血,就是一件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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