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暮色如血[第1页/共2页]
把手,是他给这根电击棍加匕首取的名字,这根金属兵器设想的很精美,但也仅仅是精美罢了,一次充电以后,只能开释出一次电流,完整没法和真正的军中兵器相提并论,除了把手做的曲线顺滑,握上去非常舒畅以外,许乐并没有发明甚么让本身心动的处所。
这是很血腥的一幕,但又是充满了生命美感的一幕,天下上统统的生命,都是在灭亡与保存之间流转。封余怔怔地夹着卷烟,望着阿谁挥刀而舞的少年,不由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古典文学里的场景,在歉收的春季,农夫收割着庄稼,以植物的残躯调换本身的存活,在部落的篝火旁,汉后代人们在喝着酒,拿着火堆里烤熟的植物肢体啃食,非常欢愉。
明天产生的究竟也证了然这一点,当他靠近那头公牛粽玄色的身躯时,本来瘫软在地的公牛,俄然喷着微弱的鼻息,四蹄蹬土,全部身躯最后的发作,就像是被一股庞大的力量从空中上震了起来,向着他冲来。
“他妈的,他妈的……”暮色下,许乐一边骂着脏话,一面忍着不适做着屠宰的事情。终究他忍不住了,起家叉腰对着阿谁抽烟的无耻中年人吼道:“不要骨头还剩两百斤,你再偷懒,早晨甚么时候能开饭?”
沉默了好久,他余悸未消地靠近了野牛,确认了它的灭亡,才极其谨慎的将那柄匕首从公牛的颅后用力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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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浅笑浮上了封余的脸颊,这动容的笑容配上他的斑白头发,仿佛泄漏了他的实在年纪,有那么一股子沧桑的味道开端透暴露来。
“甚么时候,把手才气用两次?”他俄然转头,对着电子围墙那边的补缀铺老板大声喊道,声音里充满了抱怨和气愤。
许乐提着匕首,傻乎乎地看着那头重重跌倒在地的公牛,沉默了好久好久,他的双腿才不再颤抖,安康的红色才重新回到他的脸颊上。在先前那一顷刻,他确切很惊骇,因为他没有想到明天这头公牛竟然会具有如此畅旺的生命力,在电流的残存感化下,仍然能够冲的如此凶悍。
他一向感觉许乐这个孩子很风趣,因为这个孩子仿佛永久将本身的精力都放在那两个抱负之上,而底子没有重视到本身在别的方面所表示出来的才气。
以是他叫它把手。
封余想到了先前许乐的疑问,脸上的笑容不由更加浓烈,在联邦当局严格办理枪械的背景下,暗盘估客们谁敢冒着生命伤害去猎杀公牛?
下一刻,军刺已经被那一股庞大的力量带走,离开了他空空的手掌,残留在公牛颈上两寸处的外相称中……带着几滴血。
许乐眼瞳微缩,面色微白,仿佛傻在了原地,现在他的手中还是那根电击棍,只不过前端已经探出了锋利的刃尖,看上去就像是军队常常利用的军刺。
同时,这也是封余以为少年最无趣的处所,以是现在听到许乐骂脏话,他反而有些欢畅,笑成一朵野白合,站起家来,拍了拍屁股。
许乐低头沮丧地转过了头去,低下了身材。
……
许乐的眼力很好,不然不会在补缀方面具有如此快的速率,与这个天赋相对应的,他的手也很稳定,以是颀长金属物刺下去的方位,没有涓滴偏移。
坐在电子围墙那边的封余很清楚这统统,他能够很等闲地将这个缺点弥补,但是他一向没有奉告许乐,也没有去完成――因为他是决计做出如许一个防身兵器给许乐利用。
这个孩子……在某些方面真的是很傻,莫非他就一向没有发明先前引牛时,本身和他能够比气愤的公牛跑的更快?莫非他就没感觉,本身能够徒手杀死一头公牛,这是比补缀好一面电视,更值得高傲的功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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