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活如此多艰[第1页/共2页]
庞龙是没有这个生吞活虫的决计的,以是才出此下策。不过也因为如此,他的体质也不竭的加强着。再也不像刚出洞时那副白血病人的模样。
翻开上面粉饰的叶片,碗底是几条断成几截的颀长红色长虫。庞龙伸手指悄悄一碾,虫子便化为碎末从指尖掉落碗底。这已经被晒的很干了。
丫的,这个天下的人都是属狗的,鼻子这么灵,非得害我把东西埋这么深。坐在石块上谩骂两句,顾不得满头大汗,庞龙双手颤颤巍巍得从挖出来的坑里端出来一个木碗。说是碗,实在更像是一个凸起一点的木盘子。
这是庞龙劳动一个礼拜的服从。没体例,他实在受不了部落里的手抓肉,更首要的是他也端不起那沉重的石锅石碗。那可真是童叟无欺,绝对是石头的,不像宿世那些打着石锅拌饭灯号的陶瓷罐。来到了这里,庞龙愣是没有发明一样关于陶的或者说是宿世考古所熟知的东西。
庞龙现在就在细心的考虑,丫的是忍呢还是忍呢?头顶上的这个变态叫“石”,是部落二号人物首级的儿子,标标准准的官二代,身材担当了他老爹老娘的基因,丫的和本身一样的春秋,跟吃了苏丹红的猪似的长的这么大。更首要的是这家伙是本身的顶头下属,也就是孤儿洞的卖力人,平常庞龙他们都是归他管的。
任谁被人居高临下的鄙夷都不会有好表情,脾气差点的估计都能直接干架。庞龙就不是一个脾气好的人。但是鄙夷你的人是一个胳膊比你大腿还粗的壮汉的时候你就要多考虑考虑了。
打又打不过,拼爹又拼不赢,庞龙顿时感觉人生暗淡。这么办,有种想作死的打动。
中间路过的人看着庞龙老练的行动也不觉得意,他们常常瞥见这傻孩子如许搞,明显已经习觉得常了。
捕获的次数多了,地虫们仿佛也晓得庞龙的这个缺点。只要见到庞龙,便会合体钻向河边,然后肆无顾忌的摇尾巴,仿佛在嘲笑庞龙。
骂骂咧咧的往山上走去,固然地虫少,也是几条刚出来混的小白,但蚊子再少也是肉,还是得将它们晒一下。庞龙最喜好的就是看着地虫在滚烫的石板上翻滚,翻滚然后挂掉直挺挺的模样,仿佛如许能报了之前的仇。
不过,石憨憨的也挺敬爱。起码,庞龙是情愿和石呆在一起的。
隔壁山常常传来一声声的巨响,这是部落兵士练习形成的。看着一米多粗的巨树被拦腰踢断,碎石空中杯拳头砸出一个个大坑,庞龙便能够设想这片山本来蒙受的蛮横报酬。
固然石块已经被碎的不能再碎了,但是对于庞龙这类老弱病残里就能占两项的人来讲,还是吃力啊。
部落的前面是一条河,不大,但它倒是部落最首要的天然樊篱,庇护了这个部落繁衍至今。无他,因为内里有很多的食人鱼,大嘴巴里密密麻麻的尖牙利齿让它们成为了这片河域当之无愧的霸主。
不晓得是不是部落里男女比例不调和的原因,精力畅旺的兵士们总爱把这些不幸的石头粉身碎骨。照如许生长下去,宿世社会的基友文明估计也很快就会成为部落里的风行节拍了。庞龙一边歹意的测度,一边卖力的搬石块。
宿世人们常鄙夷脑筋简朴四肢发财的家伙,到了这个天下,才晓得,肌肉才是力量。
解开随身带的水壶,倒了点水在碗里,摇摆一下,头一仰,便已入了喉咙。久久不化,那滋味,可真是一个酸爽。不一会儿,庞龙便已泪流满面,丫的,太难吃了!
哎,明天又是这个模样了。丫的,这帮屁虫子,个头不大,脑筋不小。内心叹了一句,庞龙便开端打道回府了。食人鱼是个忌讳,他招惹不起。记得前次本身拿一条地虫去垂钓,成果连鱼竿都被咬来吃了,更可气的是,鱼都登陆了,还愣是让它蹦跶蹦跶回了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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