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新年上[第2页/共2页]
“哲子,返来过年了!一会去家里吃点?”
一起不时和邻居酬酢几句,李哲和陈静提着年货走进了自家大门。
“感谢四哥,不消耗事了!”
重生后,李哲对父亲了解了很多,但要说是一点隔阂没有,也是不成能的!
沈保山对李哲点了下头没说话。
李哲上学的时候是学渣又逃学、沉迷小说,就几近每天被父亲棍棒教诲。他在事情后,又因为离职写网文的事情,和父亲多次产生了抵触。
“小静,留下吃完饭再走吧!”李母挽留道。
提及狗,赵女人也有一只红色的比熊叫毛球,女人起名的程度也不如何!
李哲一年多没有回家,以后就是回家,父子俩之间几近也是不说话。
“我给你包的新年红包,过了十二点再看!”李哲笑着点点头。
在李父看来,作家是有学问的人才气当的,你一个学渣不好好上班,跑去写甚么收集小说就是不务正业。
李哲浅笑着对她悄悄点了点头。
“给你的,拿着吧!”接着拿出了一个红包递给了她。
这只母哈士奇叫二哈,李哲起名也就这程度了,恩,根基没起名字,它本来就叫二哈。
“哲子,小颖这女孩不错!”一向在沉默开车的陈静俄然开口道。
“感谢阿姨,不消了!”陈静笑着婉拒,回身拜别了。
又催促她“从速上车吧,天太冷了!”
可当李哲真的喜好上颖宝了,他反而放弃了私欲,让她返乡和家人团聚一起过年!因为他晓得她今后会很少有机遇陪家人一起过年了,如许的机遇很贵重!
不过这一世,颖宝估计要痛失爱犬了,她不去拍《老婆的奥妙》,也不晓得不幸的毛球要流落到那里!
李哲喜好哈士奇也是因为它犯2、蠢萌,他很喜好蠢萌的植物,不太喜好猫,因为猫太高冷了!
行驶了半个多小时,宾利ArnageRT在东城区一个老旧的胡同口停了下来,这里是李哲的故乡。
赵女人很宠嬖毛球的,还常常晒她和毛球的合照,让虫子们纷繁恋慕、妒忌,哀叹人不如狗!
08年的都城,夏季几近就没有下过雪,只偶尔飘过似有似无的小雪珠。不过温度却很低,零下14、5度,一阵西北风刮过,真是的是北风砭骨。
“李哲,那我走了!”颖宝拉开车门,又转头看了男友一眼。
别看它跟李哲极其靠近,实在它和外人也靠近,有一次李哲遛狗的时候,一没重视它就差点跟别人跑了!另有好吃懒做,没事的时候就像死狗一样躺在地上,喂东西要递到嘴边才吃。
李哲养的这只二哈,尤其的二货、犯蠢。
哈士奇固然长的很像狼,还不会狗叫,但实在一点没有狼的狡猾,脾气和顺,还尽干一些犯二的事,是个二货,蠢萌蠢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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