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薛向夜遁逃[第1页/共3页]
薛向干脆脱掉鞋袜,提在手里,赤了脚在雪地里顶风急行,现在,他非是在寻前程,而是在搜索干柴。这类顶风辨雪的体例,还是从邓四爷打猎的故事入耳来的,这会儿倒是派上了用处。
现在,离薛向从背景屯进山,已有近四个小时了,山里的夏季,特别是夜里,最是难过,白毛风一刮,当真是百兽俱伏,草木残落,最最可怖的是,一边刮着白毛风,还一边下着大雪,若非经大哥猎手,此时入山,十有**得丧了性命。
吃罢晚餐,薛向将身边的鸡毛,已经炙烤的没了水分的干柴全数加进了火堆,这是他最后一次加柴,因为手腕上的腕表显现时下已是凌晨五点半了。
风雪夜奔,薛向初八下午从家里解缆,眼下已经初九深夜,不,应当是初十凌晨,这三四十个小时,一向在驰驱,几近就未如何进食,这会儿,早已腹鼓如鸣。如果以往入山,以薛向的本领自不会饿着,可现现在大雪漫天,北风如刀,又是深夜,叫薛向空有十本钱领,也使不出一成来。
薛向暗忖,既然逃了,就不能漫无目标地浪荡,回京,去省会,都不是甚么好主张,先不说他料定这会儿,车站,船埠,必然遍及眼线,而省会和都城一定就是存身之地,说不定那边早张好了网等本身,为今之计,说不得还是直趋承天县城,套句废话:最伤害的处所最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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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林的北风,呼呼直叫,时不时得摇落枝头的堆雪,混着鹅毛大的雪花一同砸落下来,薛向整张脸几近已经塞进了大衣里,只暴露眼睛,裤腿和袖口也已在山中寻了麻藤扎紧,可他还是能发觉体内的热量在飞速的流失。
“小白!”
实在,薛向晓得此地一别,怕是再没机遇回背景屯了,即将到来的大博弈,败了,他薛或人死无葬身之地,胜了,那几位恐怕也不会放他下来折腾,只怕是留校读书,终归是和这背景屯死别了。
固然没有任何佐料,薛向去吃上了平生最香的一顿饭,小白虎吃完一只烧鸡,便跳进薛向怀里睡了。剩下三只烤鸡被薛向一鼓作气,塞进了五脏庙。
“爆点就爆点吧,用得好,一定不能成为一颗计谋导弹!”
不逃,必死无疑!逃,则有一线朝气!
这立在胳膊上的不是小白虎又是何物?本来小家伙去岭南的时候,小白虎刚好回了山,就没跟去,这一来二去,薛向就渐渐淡忘了这小东西。熟料,在这茫茫风雪当中,再次相逢,薛向当真是喜不自禁。
按说,薛向对这金牛山熟谙的已如自家后院,又怎会迷路呢?本来,这夏季不比别的三季,暴雪一堆,平常极其夺目标路标,特别地带,这会儿满是一个样,连平常山民们踩出的小道儿都被讳饰得没了踪迹,如何还能辨识门路。
小白虎固然聪明,到底不通人言,还是立在薛向肩头,举头送目。
薛向固然对这金牛山已经惯熟,可毕竟只是熟谙途径,地理,而对这田野求生,辩白天时、地理的本领,差之老邓头如许的老炮手何止道里计。这不,一进山,没行半个小时,薛向便迷了路。
薛向伸手将小白虎重新上提溜了下来,睁眼一看,地上多了三四只死去的野鸡,再去看小白虎,嘴角处模糊有血迹,便知是它的佳构。
“得,我还是带你进城吧,到时候,寻着机遇,给你找个管吃管住还送童养媳的处所,你小子算是逮着喽…..”
见了这四只野鸡,薛向再不游移,拔去鸡毛,用手剥开鸡腹,掏空内脏,穿了树枝便架上了火堆,半晌工夫,鸡身便被炙烤得酥黄,诱人的肉香立时飘了过来,薛向早饿得狠了,顾不上烤至十成熟,抄起两只烤鸡,一只递给了小白虎,一只便朝嘴里猛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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