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第1页/共3页]
林楠这一起上的经历,那的确就跟玄幻小说里的那些猪脚一样,没有任何辨别,并且还不是浅显的那种励志进级流的小说,而是亲妈写的那种无敌开挂型,除了没有女主以外,的确不要更爽,这也就难怪林楠会欲罢不能了。
而一座山岳就必定了它的平空中积是非常少的,大多数的处所都会是那种参天大树,或许这类处所会很合适妖族的保存,但却毫不会合适人族。
想当初,女娲会在那边造人,恐怕也是有这方面的启事存在的。毕竟,她是妖族的大能,再创出人族以后更是一跃而成为了全部妖族的贤人,想要让妖族照顾一下本身方才创出来的种族,恐怕还是很轻易的一件事。
这也就是林楠刚穿越到洪荒的时候,女娲只说了一句话,就不管人族的死活,让他们自生自灭的启事地点。
固然已经来了洪荒几十年了,但正所谓江山易改赋性难移,林楠固然看起来仿佛已经成熟了很多,心计也变深了,凡事也晓得运营了,乃至都敢虎口夺食了。但就像他还没去黉舍上学的时候,就把黉舍四周统统的小吃都摸了个遍一样,他对那鼎鼎大名的人参果,也是等候了好久了的。
而这首阳山就不一样了,固然也是一座山岳,却不像是不周山一样那么陡,只要山脚下才气住人。按林楠的开端估计,这首阳山能够包容的人族绝对会在千万以上。你们可千万不要藐视这个数字,想想宿世那些一线都会二线都会吧,他们所能包容的人数差未几也就是这些了,并且,与当代分歧的是,当代人已经能够把那些上层空间也给操纵上了,动不动就是矗立入云的大楼。
林楠会有如许的设法,实在也不敷为奇,你如果一起上像他一样,你也会有如许的设法。
这鸿蒙紫断气对是个好东西,可这附带而来的红云却也绝对是一个天大的费事,为甚么这么说,实在很简朴,主如果红云这厮实在是太不诚恳,在这小我人都争当宅男宅女的洪荒里,就他一小我闲不住,四周乱逛。
看看林楠这一起上都碰到了甚么,先是去后土部落,获得了后土所赠送的数十样宝贝,还获得了进犯力不弱于天赋珍宝的弑神枪主动来投,这是多高兴的一件事啊,想想就让人镇静,幸运都快冒泡了好不好。
话题又扯远了,诶,这段时候也不晓得是如何了,说着说着话题就老爱跑偏。总而言之,红云的老友镇元子是一个很本事的人物,并且还是红云的铁杆好基友,林楠如果措置不好红云的题目,那定会获咎他。
并且跟那些黉舍四周的小吃不一样,便是味道在分歧,别的处所也是有的。可这镇元子的人参果但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啊,就像是苹果手机一样,你爱买不买,不买拉倒,归正我不愁卖不出去,想想就很高大上好不好。
林楠自来到洪荒天下开端,就一向胡想着甚么时候能跟镇元子套上友情,去免费吃上几小我参果。可他现在如果把红云给干掉了,那妥妥的人参果就要飞飞了啊。
不过幸亏这一起上的收成已经很多了,便是此行的目标没法实现,都已经算是不虚此行了,更何况,这首阳山还真的像是后代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少有的人族圣地呢。
对于一个吃货来讲,这是绝对绝对不能答应产生的,想到这里,林楠看了眼那人种袋,决然决然的把鸿蒙紫气从红云的元神当中吸了出来。至于红云会如何想,林楠底子就不管,在洪荒天下,失利者永久是没有发言权的。
你说你乱逛也就乱逛吧,恰好还不诚恳,每小我都要上前搭几句话,弄得现在洪荒中得有一半的人都熟谙他了。要说别人吧,也就是混个面善,说是熟谙,也就只是熟谙罢了,恰好他红云另有个至好老友,用当代的话来讲就是好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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