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穷山逐鹿[第1页/共4页]
他重新躯体家人的穿戴打扮上,勉强能够辩白出是在中国当代,可详细哪朝哪代,却一点儿都找不到线索――独一能够肯定的,老爹前发不剔光,脑后没辫子,应当不是清朝。
到了第三天,他终究用这支完整不象弓的东西,配上一打完整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不利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里地,终究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凶,传闻老王养这条狗是为了农闲的时候去林子里打猎――并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阿飞的家庭成分是根红苗正的佃农,一个爹,一个娘,再加一个本身,佃种着四周县城某大户在山沟最偏僻处的不到十亩地,每年收成的七成都要用来交租,剩下三成另有高利贷的利钱要还,熬过冗长的一冬今后,常常连来年的种子都备不齐,以是长年要以野菜充饥。
阿飞一边考虑着应当如何进步粮食产量――在本来那辈子,他压根儿就没有种过地,但起码读书的时候打仗过一些乡间考过来会农活的同窗,总晓得施粪肥、除杂草,纸上能够谈谈兵,舌尖能够各种地――一边跟着隔壁老王出了山沟,走了整整一个白日,终究进入了县城。
刹时,两道绝望的清泪从阿飞眼中无可按捺地淌了下来……
阿飞每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连野菜都吃不到半饱,少年正在长身材的时候,却仿佛永久地空着肚子。直到他穿越后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终究又在林子里猎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开恩送了他们家一碗热腾腾的骨头汤――不过阿飞总感觉那骨头上已经有了啃过的陈迹……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本身的一整套打猎技术倾囊相授――老王孤傲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好隔壁这个小孩子,固然跟本身分歧种分歧族。因而,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全部白日的时候终究找到了一只出来寻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好不轻易,阿飞终究见到了一名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岁年纪,却穿戴厚厚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顶皮帽子,最惊人的,腰间竟然悬着柄长剑!如同见到了亲人普通,阿飞从速跑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个揖,然后开口扣问:
很较着,这位阿飞就是一枚穿越人士了,但是他穿得非常糟糕。
其次,这个名叫阿飞的少年是出门捡柴的时候,被树枝掉下来砸到脑袋而昏倒的,好不轻易被隔壁老王从林子里找到背返来,已经冻得去掉了半条命,也不晓得如何一来,就被他夺了舍,成为了穿越后的新躯体。
“你真短长!”把小鹿扛返来今后,阿飞获得了隔壁老王的挑指奖饰。接着老王建议他把鹿皮剥下来,带到县城里去卖,说不定能够换点儿急需的盐巴返来。阿飞的老爹一开端不想承诺的,大抵是乡间土包子的习姓使然,他对前去县城有种本能的胆怯,仿佛那不是县城而是魔窟似的……不,他应当不明白啥玩意儿叫“魔”。但架不住儿子连番央告,并且家里确切连一粒盐都没有了。
当然啦,小说我还是持续在写,除了曰本战国题材的《乱・龙》、《爱之传承》以外,也受现在刮遍全部收集的穿越风影响,持续挖过三个坑……哦,不对,咱就别再提这个无聊的字眼儿了,我是说,起过三个头,但是灵感不继,临时没能完篇。
半碗热汤下肚,没香料也没盐更没味精的腥味儿竟然刺激得他食欲大开,精力一振。因而,他立即就产生了一个让爹妈骇怪不已,而本来的本身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虚岁)都压根儿没有动过的动机――跟隔壁老王学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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